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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

2019-12-04 15:35:32 | 来源:重庆日报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公示执法结果 记录执法过程 审核执法决定 重庆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

  12月3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重庆正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逐渐完善执法程序,保障市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执法公示方面,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综合执法”栏目,内容包括执法动态、曝光台、行政处罚公告等信息,以及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以及165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厅公示执法人员姓名、职务、职责等信息。

  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市城市管理局将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城市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为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市城市管理局明确,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市、区县城市管理局将严格审核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明确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执法人员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问题导致城市管理执法决定错误,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崔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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