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法制安全>正文

重庆消委系统上半年受理投诉6183件

2019-07-10 09:36:58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重庆消委系统上半年受理投诉6183件 挽回损失2600多万元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9日11时50分讯(记者 李华侨)9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消委会获悉,2019年上半年,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7.94万元。

  生活与服务类投诉成新热点

  按投诉性质分析,2019年上半年,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合同问题投诉量位居前三位,共计3756件,占总投诉量的60.7%。其中,质量问题1445件,售后服务1312件,合同问题999件。

  在排前三位的投诉中,售后服务、合同问题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以及共享汽车等几个方面。

  按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上半年,在商品大类投诉中,生活与服务、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房屋及建材、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日用商品类商品、文化娱乐、电信及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远程购物)的消费投诉量位居前列。

  其中,生活与服务、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类投诉共计2203件,占总投诉量的35.6%。具体来看,生活与服务类821件,家用电子电器类781件,交通工具类601件。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与服务类投诉已赶超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已赶超服装鞋帽和房屋建材类的投诉,分别位居投诉量第一和第三。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变化充分说明目前的消费投诉已由以产品质量问题为主逐步向以服务及售后问题为主转变,生活与服务类中的美容健身行业投诉尤为突出。

  美容健身行业投诉和住宿服务投诉突出

  此外,上半年,生活与服务投诉达到821件,占投诉总量的13.27%,在所有大类投诉中位居首位。市消委会分析,在生活与服务类商品投诉中,美容健身、住宿服务投诉较为集中,分别为152件和66件。

  这类投诉主要表现在商家不签定合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比较差,导致退款时纠纷不断;商家转让频繁,新接手的商家没有从原商家处得到预付费客户的费用,或是不愿意履行以前的合约,导致原有办卡消费者不能正常消费,要求退卡时又被以各种理由推诿。

  此外,商家经营不善关门倒闭,消费者退款无门;消费者在网上预订了酒店,到店时却被告知没有房间,酒店与网站方相互推诿责任;酒店卫生服务不到位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高不下

  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781件,占投诉总量的12.63%,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位居第二位。

  在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中,通讯类、视听产品类、厨房电器类的投诉较为集中,分别达到159件、49件和48件。主要表现在商家不诚信经营,销售翻新机或用其它型号手机来忽悠消费者;上半年各种节日多,商家促销活动频繁且力度较大,部分商场货源组织不充分导致送货不及时。

  售后服务不到位也是投诉表现之一。尤其是随着夏季来临,空调、电扇等纳凉类家电的购买和使用增多,出现了送货安装和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另外,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还主要表现在维修乱象多,维修时不换件、乱换件、夸大功能推销商品等问题突出;在网店购买的小家电问题较多,增加了消费者退换货的费用。

  家用汽车消费投诉成为热点

  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601件,其中家用汽车消费投诉445件,占该类投诉的74%。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家用汽车消费投诉问题主要表现在共享汽车退押金难。目前,该类投诉的投诉量明显增加;汽车销售收费项目未明示。消费者在贷款购买汽车时,服务费、代办费等办理贷款环节产生的收费项目未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也未告知消费者该费用包含哪些服务。

  此外,家用汽车消费投诉问题还表现在贷款购车必须购买指定保险;汽车维修存在乱象,维修时不换件、乱换件等问题突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