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铜梁:推广可降解地膜 治理农田污染

2019-07-04 13:41:15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4日6时讯(特约通讯员 闻琼)笔者7月3日获悉,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西郊示范片的成王果业苗木基地的苗圃地里近段时间铺上了一种特别的黑色地膜。成王果业负责人陈贵虎说,这种黑色地膜不用耗费人工去处理,它可以像枯黄叶片一样腐烂在地里,化作有机肥改善土质。陈贵虎说的这种黑色地膜,是一种全生物降解地膜。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d03a9b85-ccad-4c86-8b5d-2a10dc9f28ca

果苗基地铺上可降解地膜。特约通讯员 闻琼 摄

  “传统农膜是化纤编织的,你看,一撕就散了,降解得很慢,会造成环境污染。”陈贵虎用新旧两种农膜做了对比。他说,我们现在采用的新地膜是无纺布做的,属于有机质,可以撕成块状,用在果苗地里一般三年后就可以自行降解。而且,最大的特点是孔更细,草不容易长出来,病虫害也要少一些,防潮和保湿的效果也更好一些。

  据悉,这种新型地膜比传统的地膜厚3倍以上,又名叫生态地布,具有耐用、遮光性强、透气亲水、环保可降解的特点,使用后可以自然降解形成可供土地利用的腐植质。

  陈贵虎说,使用可降解地膜一亩地花费在一千七八接近两千块钱,比普通地膜贵30%左右,但防潮和保湿效果更好一些,还节省了浇水和除草的人工成本,零成本回收,而且作物生长效果要好一些,如果都按照三年的使用寿命来计算的话,与使用传统农膜相比一亩地还要节省100至200元。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0433aff8-6015-43a2-bae6-d4287f927323

可降解农膜可抑制杂草的生长。 特约通讯员 闻琼 摄

  成王果业苗木基地已使用了几亩地的可降解地膜,目前还有一批可降解地膜正从河北购入。下一步成王果业2000多亩果苗基地都将使用可降解地膜,并加盖防潮网。

  地膜覆盖具有增温、保墒、保肥、提高土壤肥力等作用。不过,传统地膜的原料是人工合成的聚乙烯材料,很难在自然条件下进行降解。伴随一季农作物的采收,往往会有大量农膜残留在地里形成“白色垃圾”,对耕地造成污染。

  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近年来,铜梁区大力推广可降解地膜,目前,在平滩、高楼等地蔬菜基地推广可降解地膜1000亩。还通过源头控制、规范使用、有序回收、安全处置等,引导农户、中间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捡拾或流动收购废弃农膜,构建起区—镇—村三级废旧农膜回收储运体系,规范化回收网点实现镇街全覆盖。

  笔者在位于石鱼镇东店村的废旧农膜回收中转站看到,满满一卡车废弃农膜已装车完毕,正准备运往荣昌塑料制品厂进行加工再利用。

  “我们拉回厂里去加工成塑料颗粒,一车有2吨左右。”货车驾驶员王师傅说。

  据介绍,为了做好废弃农膜的回收工作,铜梁区将华贸供销合作社确定为区级回收管理机构,在全区28个镇街设立了39个回收网点,各回收网点均建立回收台账和可追溯档案资料,并与塑料制品厂签订收购加工协议。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已回收废弃农膜230吨,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85%。

  铜梁华贸供销社主任陈元强说,“我们印发了6万份宣传单,现在已陆陆续续发到了农民手中,让基地和农户能主动将农膜交到镇街回收网点,减少了污染源,环境也在变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