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聚焦重庆>正文

重庆钢铁煤炭业化解过剩产能可获奖补

2019-02-20 14:34:03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重庆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于重庆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按70元/吨实行定额奖补,对于关闭过剩产能的煤矿厂区,按600万元/个进行包干奖补。

  该《细则》表示,关闭的煤矿若属于资源枯竭的煤矿,生产能力为15—30万吨/年(不含30万吨/年)、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煤矿,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及以下、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确定为关闭对象,或经公告关闭后擅自组织生产及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煤矿,还有瞒报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业主或矿长逃逸的煤矿,均不给予专项奖补。

  另外,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在分配使用专项奖补资金时,对非国有企业可按不高于中央“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标准(钢铁行业140元/吨、煤炭行业600万元/矿厂)给予定额奖补。专项奖补资金须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后,剩余资金可用于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记者 夏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