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重庆巫山妹子将滞销辣椒变抢手货

2019-02-11 09:35:35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巫山妹子将土货变成俏货

图片默认标题

唐永珍(左)正在向顾客推荐辣椒酱 记者 左黎韵 摄

  “辣椒酱搭配土豆,这几天,在朋友圈下单的客人还真不少,仅一天时间,我就接了20多单。”近日,在重庆巫山县骡坪镇,村民唐永珍正将一箱箱自制辣椒酱搭配的土豆打包装车。洋芋坨坨蘸辣椒本是巫山人餐桌上的家常美食,唐永珍却通过互联网将它卖到了香港。

  滞销辣椒成了“抢手货

  今年35岁的唐永珍是土生土长的骡坪人。骡坪镇地处中高山地带,肥沃的土壤适宜种植粮食、蔬菜。2016年,唐永珍返乡创业。这一年,村里农产品严重滞销,唐永珍眼见成片的辣椒卖不出去,烂在地里,她非常心痛。

  “小时候,母亲经常将吃不完的辣椒做成辣椒酱,不仅好吃,还宜于保存。”唐永珍尝试着收购了几百斤滞销的辣椒,按照祖传的方法,将辣椒清洗、剁碎、调料、入坛,再密封半个月后制作成辣椒酱。第一批辣椒酱制成后,她将求购消息发布在微信朋友圈里,没想到短短一周便接到十几笔订单,接着她又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村民滞销的辣椒瞬间成了“抢手货”。

  这一年,唐永珍一共帮村民解决了3000斤辣椒的销售难题。

  以质量留住“回头客”

  不过,唐永珍却不满足。一次,一位顾客在朋友圈里留言说:“买了两瓶辣椒酱,但口感却不太一样。”唐永珍立刻开始寻找原因。她发现,由于村民们种植的辣椒品种不一,再加上辣椒酱采用传统家庭作坊制作,在生产时,难免佐料配比不够精确,以致做出的辣椒酱略有差别。

  “事实上,制作辣椒酱最好选择骡坪本地老品种辣椒,但这种辣椒市场小,村民们担心卖不出去,都不愿种。”唐永珍称,2017年,她自掏腰包买来老品种辣椒种子发放给种植户,并承诺辣椒成熟后,以不低于市场价的保底价统一回收。与此同时,她还说服镇政府,聘请西南大学农技专家,对种植户进行技术指导。

  有了原料保障,唐氏辣椒酱在朋友圈里的名气越来越大,许多顾客留言称赞这才是正宗的“骡坪味道”,而她所带动的300多户农户也实现了户均年增收3000余元。

  今年,唐永珍又向银行贷款,准备将传统作坊升级成生产线。

  组合营销远销香港

  滞销的辣椒成了“抢手货”,这让村民们看到了电商的潜力。2018年初,几位村民主动找到唐永珍,希望其帮忙把村里的洋芋卖出去。村民的请求让唐永珍眼前一亮。

  高山土豆是巫山土特产,而其中又以骡坪镇出产的“米搭洋芋”最为有名,具有口感粉糯、淀粉含量多的特点。

  多年的打工经历使唐永珍明白,单独销售土豆显然卖不起价,经过反复思考,她决定捆绑辣椒酱打组合销售牌。于是,她以每斤6角的价格从村民手中收购土豆,再搭配自制的辣椒酱,一起放在朋友圈销售。为吸引眼球,她还推出了“买50斤土豆送小瓶辣椒酱”的优惠活动。

  果然,活动上线一个月,她就卖出了1000多斤“米搭洋芋”。一位在香港工作的巫山人通过微信向唐永珍订购了土豆和几瓶辣椒酱。此后,经这位香港顾客牵线搭桥,唐永珍又陆续接到几笔来自香港的订单。去年,她共卖掉3000余斤土豆,顾客遍布全国各地。

  “事实上,骡坪镇的‘土货’还有很多,只要营销得当,就能成为村民的增收渠道。”唐永珍表示,今年,她还开通了淘宝、京东网店,除了网销辣椒酱和土豆,她还将根据不同节气,销售腊肉、脆李、蜂蜜等农特产品。(记者 左黎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