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重庆石柱:三河镇“脱贫+增收”新路子良性延伸

2018-08-14 14:49:02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朱明达 | 责编:赵佳雯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我们把土地流转给公司,不仅可以领取土地流转金,还让我们贫困户在果树下种花生、西瓜等经济作物,并免费给我们指导技术、配送肥料和农药,我们想不脱贫也不行哦!”8月13日,正在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川主社区的四季水果休闲采摘园摘水果的贫困户马丽书高兴地说,在果园干活每天有70—100元不等的工资,加上土地流转金,比以前种庄稼收入高多了。

  这是三河镇极力优化生产环境,鼓励本土有识之士就地创业,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的真实写照。

 一番调研 探寻增收脱贫路

  川主社区位于三河镇中心地带,离县城较近,立体气候非常明显,海拔在600米至1200米之间。多年来,当地老百姓靠种植水稻、玉米和为数不多的辣椒、蔬菜过日子,不少群众在贫困线上挣扎,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2014年末,时任三河镇党委书记的陈益科带领镇政府有关干部、川主社区干部用了近半个月时间蹲点调研,总结出实施规模种植,才是老百姓增收致富的唯一出路,才是贫困户早日脱贫的上策。

  规模种植,谁来领头?几经讨论,川主社区村民陈清龙、马德凤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一个企业 带动老乡共致富

  “以前我小规模种过果树,由于家里只有几亩地,效益不是很好,我就转向其他行业了。”陈清龙首次和三河镇政府农服中心主任吴正俊交换意见时十分坦诚地说,要是镇上相信他的话,将不遗余力带领老百姓共同致富。

  2015年初,陈清龙联合马德凤,开始了联手创业,成立了北岭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应大部分群众及所有贫困户的要求,他们用望路组、川都组集中流转含撂荒地在内的470亩土地、贫困户入股的165亩土地开始了川主四季水果休闲采摘园建设。

  “我们通过流转一般农户土地支付租金,贫困户土地入股和在园区长期务工的扶贫模式进行长期帮扶。”陈清龙说,以此充分发挥帮扶主体助推脱贫的作用,带动和促进当地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通过几年的努力,总投资1200万元的川主四季水果休闲采摘园成型了。目前,园内成片种植了桑葚、樱桃、枇杷、李、梨、桃、柿、枣等果树已全面投产。

【区县联动】【石柱】重庆石柱:三河镇“脱贫+增收”新路子良性延伸【区县联动列表】三河镇“脱贫+增收”新路子良性延伸

游客在采摘脆红李

  “不论做什么,单打独斗是肯定成不了气候的。”川主四季水果休闲采摘园另一负责人马德凤说,在园区建设中,政府给与了大力支持,通过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弥补了园区基础设施“空心化”短板,目前已建成园区交通主干道10公里、人行便道20公里以及配套完善的灌溉水池、灌溉渠堰,为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个果园 普惠当地贫困户

  “土地流转给公司本来就得了流转金,通过老板义务指导和配送肥料、农药在地里种西瓜卖了也是自己的,这好事哪里还找得到哦!”正在脆红李树下采摘蔬菜的贫困户马勤高兴地说。

  据了解,北岭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立足农业、诚信发展,承担社会责任,勇当扶贫领头羊”为经营理念,致力于带动全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现代生态农业。

  “我们公司‘一个果园’,贫困户可以同时享受三大‘帮扶阳光’。”陈清龙讲述了帮扶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的创新模式,一是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分红确保贫困户长期增收致富不返贫;二是优先聘用贫困户劳动力在园区长期务工,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三是贫困户园区林下种植经济作物“失地不失业”,保障贫困户如期脱贫。

【区县联动】【石柱】重庆石柱:三河镇“脱贫+增收”新路子良性延伸【区县联动列表】三河镇“脱贫+增收”新路子良性延伸

川主四季水果休闲采摘园鸟瞰图

  “目前重点是培植四季果园,依托四季水果休闲采摘园区,致力于城郊生态观光农业开发。”马培凤说,集游客接待、农产品展示、儿童娱乐、会议接待、休闲垂钓、餐饮住宿等多功能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城郊生态农业旅游高地即将建成,在解决部分老百姓就业的同时,将带动当地有意愿的老百姓开办“农家乐”发展乡村旅游,真正实现持续增收。(文/图 谭华祥 编辑 曹永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