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民生>正文

重庆大渡口梅明社工服务中心:订制服务让居民享便捷生活

2018-08-10 11:42:5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朱明达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年来,重庆市大渡口区不断深入推进社工志愿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居民幸福感。

  社工的一天 忙碌而充实

  “最近身体状况怎么样?有没有按时吃药?”8月1日上午九点,重庆大渡口区梅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王林来到跃进村街道沈某家里回访。在一次社工服务活动中,王林了解到沈某是一位患有帕金森综合征的患者,在平时的活动中,王林很注意与他沟通交流,渐渐地沈某的自信心开始增强,并在国际志愿者日活动中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书。

  从沈某家里出来已经是上午十点半,王林又匆匆赶到活动室。这天,社区有10位老人过集体生日。

  匆匆吃过午饭,王林赶往敬老院,和志愿者们一起去敬老院为老人们送清凉饮品。八月的重庆酷暑难耐,但是王林并没有一丝抱怨。

【社会民生】重庆大渡口梅明社工服务中心:让居民享便捷生活【内容页标题】重庆大渡口梅明社工服务中心:订制服务让居民享便捷生活

王林(左)帮助肢体障碍服务对象用微信

  据王林回忆,2016年8月,他来到梅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助力扶残济困,促进社会融入”市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爱的守护”关爱心智障碍儿童志愿服务项目等,回忆起工作之初,王林感触颇深地说:“我接触得最多是残障人士,他们虽然生活有困难,但却比常人更坚强。”

【社会民生】重庆大渡口梅明社工服务中心:让居民享便捷生活【内容页标题】重庆大渡口梅明社工服务中心:订制服务让居民享便捷生活

王林(右二)和孩子们一起互动玩游戏

  无怨无悔志愿服务暖人心

  据悉,梅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1月,是经大渡口区民政局正式批准的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八年以来一直坚持助学、助残、敬老、社区服务及应急救灾等社会公益和志愿者服务,带动了上万余名志愿者和不少爱心企业投身公益。

  梅明社工负责人梅明介绍,目前,梅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正在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以下三个:“爱的守护”关爱心智障碍儿童志愿服务项目、“义渡扶老计划”关爱长者志愿服务项目和“助力扶残济困,促进社会融入”服务项目。

  梅明说,让他感触最深的是“爱的守护”关爱心智障碍儿童志愿服务项目。“看着孩子天真无邪的笑脸,就想多给他们一些关爱,希望能够尽自己所能为他们带去快乐和帮助。”

  成效显著 全区注册志愿者8万人

  据了解,除了持续开展“阳光助残”项目,梅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同时还开展了“义渡扶老计划”关爱长者志愿服务项目,服务群体主要是区敬老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八大街镇的散居特困老人。

  “社会工作者在前期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方法收集并整理了相关资料,后期社工运用专业的个案服务、小组活动和社区活动为老人们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支持、健康计划、美食计划、文娱活动等服务,协助老人们增强生活自信心,肯定自身价值,消除无助感和孤独感,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梅明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大渡口区民政局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81539人,占常住人口27.17%,注册志愿团体622个,开展志愿服务项目1333项,累计登记志愿项目总数达4320个,培育和发展了党员义工总队、“莎姐”、义渡天使、建胜“168”、梅明社工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服务群众16万余人。(文/图  叶世燕 编辑 曹永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