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旅游>正文

打造“星空光影秀” 南山夜色将如星光璀璨

2018-08-01 11:36:26 | 来源:重庆晨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打造“星空光影秀”,南山夜色将如星光璀璨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48adc4ec87024d05b1fe6ba5442f4a09

龙门浩老街首开区实景图

  这是一条重庆主城最早的商业化滨江路,美食、夜景曾让它一度闻名全国,霓虹璀璨之下的杯盏觥筹、欢声笑语让这条沿江而建的道路,成为了人们欣赏重庆之美的绝好去处。

  但这已经不是它的第一次辉煌了。百年之前,一艘洋轮的抵达,为它带来了数十年的笙歌鼎沸。一栋栋带着欧式风格的小洋楼,在这里拔地而起,为重庆这座内陆城市打造出了一道十里洋场的别样风情。

  它,就是位于南岸区的南滨路。

  龙门浩老街国庆将开街

  龙门浩老街,屹立于南岸的江畔,曾经是真正的“洋人街”,镌刻着老一辈重庆人的记忆。虽历经百年洗礼,昔日洋派文化在龙门浩老街留下了至今可追溯的印痕。

  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强说,国庆前夕,这条“洋人街”的首期修缮工程就将彻底完工,届时,游客们能一睹老街的全新风貌。

  龙门浩老街首开区范围内,包含27栋建筑,其中有6栋区级历史文保单位建筑、1栋优秀历史建筑、20栋风貌建筑。

  为了复活这些老建筑,修缮老街所采用的一砖一瓦,均为采购人员从老建筑、拆迁地淘回来的宝。采购人员从湖北、河北,淘到了重庆丰都、忠县、垫江等区县,共搜罗到160余万块老青砖、40余万片老瓦、3万余吨砂岩条石,如今已充分运用到老街修缮当中。

  依山而建的老街,拥有近40米的高差,从南滨路顺着阶梯步步向上,一栋栋展现新颜的老建筑在花草相伴中,悠然地诉说着这座城市昔日的辉煌。

  徐强说,在老街顶端有一个观景平台,不仅能欣赏到重庆两江四岸的风光,而且还可以近距离看到轻轨穿桥而过的独有风景。

  南滨路将建自行车专用道

  骑着自行车,在南滨路上一路欣赏沿江的美丽景致,是不少年轻人夜晚的一大爱好。可是没有自行车专用道,让这个休闲方式安全性堪虞。

  南岸区区长陈一清说,未来,这一状况将得到彻底改变。南岸区初步规划,将在南滨路开辟专用的自行车道路,让自行车和机动车分道而行。

  徐强说,自行车专用道,将率先亮相鹅公岩大桥附近的滨江路,然后再逐步推进,沿着南滨路一直通往广阳坝方向。

  此外,南滨路还将通行有轨电车。徐强说,南滨路作为我市有轨电车的试点地区,将率先在年内开始有轨电车的前期工作。

  按照“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有轨电车将结合通勤需求和旅游观光需求,“也就是说,有轨电车将不仅是一个旅游观光的项目,它还将为南滨路的交通畅通起到巨大的作用。”

  徐强说,按照初步规划,南滨路的有轨电车将和轻轨站点以及公交站点进行接驳,方便游客进行换乘,在南滨路上畅通无阻地到达自己想要去的景点进行游览。

  让夜晚的南山亮起来

  走在夜晚的南滨路上,对岸是灯火璀璨的渝中半岛,转过身,却只能看见一片漆黑。悠悠南山,在夜色中沉寂了下来。

  明年,夜晚的南山将不再是漆黑一片。陈一清说,南岸区将在南山上实施“星空光影秀”灯饰,让夜色中的南山亮起来。

  在满是植被的南山上,如何打造灯饰工程?陈一清说,南岸区将在南山的制高点中选择一处,运用灯杆的方式,实现这一美丽的盛景。“我们选择灯杆,是因为灯杆的占地面积最小,通过灯杆,我们能让灯饰工程在树林顶端开花,让南山在夜色中,和星空一样,璀璨夺目。”

  同时,南滨路也将打造自己独有的灯饰工程。

  陈一清说,这个名为“梦幻南滨”的灯饰工程,将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进行打造,不仅不会对居民造成光污染,还能连接成片展示南岸区的美丽夜景。

  “人在画中,画在城中,我们将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让拥有各种优秀资源的南岸区,唱响自己的旅游歌,实现‘看见重庆’,南岸起风景的美丽景致。”陈一清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