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民生>正文

重庆最新社平工资公布:6106元/月

2018-07-06 14:54:40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重庆最新社平工资公布:6106元/月 2018年你的社保该这么缴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66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96.16元 293.12元
职工医保 348.08元 78.28元
生育保险 与基本医保合并计算 /
失业保险 18.32元 18.32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

 (图一)

按月缴费基数上限18318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3480.42元 1465.44元
职工医保 1740.21元 371.36元
生育保险 与基本医保合并计算 /
失业保险 91.59元 91.59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

 (图二)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
一档100元 30元
二档200元 40元
三档300元 50元
四档400元 60元
五档500元 70元
六档600元 80元
七档700元 90元
八档800元 100元
九档900元 110元
十档1000元 120元
十一档1500元 130元
十二档2000元 140元

(图三)

  数据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制图/黄小川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市统计局近日公布了相关数据,2018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2017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简称“社平工资”)73272元/年(即6106元/月)。如今该缴多少社保费?7月5日,市人力社保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随单位参加职工“五险”

  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664元

  据介绍,2018年随单位参加职工“五险”,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下限3664元(即社平工资的60%)参保,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应缴(按目前政策计算)数额见图一。

  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18318元(即社平工资的300%)参保,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应缴(按目前政策计算)数额见图二。

  这些金额怎样算出来的?据介绍,按照政策规定,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x缴费费率,其中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按60%确定月缴费基数;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按300%确定月缴费基数。

  个人参加职工医保

  年缴费基数为67386元/年

  据了解,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下限3664元(即社平工资的60%)参保,本人每月应缴732.8元;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6106元(即社平工资的100%)参保,本人每月应缴1221.2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政策规定,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x缴费费率,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在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1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费率目前按20%执行。

  如果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2018年按年缴费标准为:一档2520元/年,二档5544元/年。2018年一次性趸缴,计算基数为67386元/年。2018年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504元/年。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随单位参保的人员,新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单位应在7月办理当月社保费用缴纳时按照新核定的金额缴纳社保费,并补足或退收1-6月的社保缴费差额。

  同时,提醒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新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将按照新核定的金额缴纳,需要在约定的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足额存入1-6月的养老保险费差额。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有补贴

  6月30日后参加居民医保无补贴

  按照政策规定,重庆市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按年缴费、政府按档次补贴、集体自愿补助相结合原则。目前执行的缴费标准见图三。

  该负责人介绍,2018年6月30日后参加重庆市2018年居民医保的,不再享有原本由国家财政补助部分(490元),缴费标准为:一档670元/人,二档940元/人。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有些号称“代缴”社保的中介,提供所谓的“挂靠”参保服务、为你“代缴社保”都是违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