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文化>正文

马桑溪古镇保护性开发“义渡文化”遗迹

2018-04-09 14:32:16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大渡口区马桑溪古镇保护性开发“义渡文化”遗迹 让“纤绳之痕”融入当代民俗

【文化 图文】马桑溪古镇保护性开发“义渡文化”遗迹

马桑溪渡口遗址拴纤绳的柱洞。 (大渡口区文管所供图)

【文化 图文】马桑溪古镇保护性开发“义渡文化”遗迹

一对情侣在马桑溪渡口遗址散步。 见习记者 赵迎昭 摄

  碧绿的江水轻轻拍打着江岸,发出清脆悦耳的撞击声,让人久久不愿离去……在马桑溪古镇充满巴渝风情的街巷中,李竹山民居和马桑溪供销合作社旧址两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与周边建筑融为一体,“义渡文化”和民俗风情雕塑随处可见。

  近日,重庆日报记者探访马桑溪古镇留给后人的文物古迹,走进大渡口区引以为荣的“义渡文化”。

  “义渡文化”遗迹随处可见

  走进马桑溪古镇,可见留存着的小南海“龟亭”巴人立市遗址、马桑溪遗址、马桑溪渡口遗址、李竹山民居、马桑溪供销合作社旧址等文物古迹。从古镇下行至江边,马桑溪遗址和马桑溪渡口遗址两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与长江紧紧相依,静静诉说着大渡口区的“义渡文化”。

  大渡口区文管所所长李国洪介绍说,马桑溪古镇历史悠久,始于清乾隆时期,是成渝黔水道的必经之道。

  在马桑溪古镇区域的文物古迹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马桑溪渡口遗址,“义渡文化”正是从这里起源。重庆日报记者在马桑溪渡口遗址现场看到,满是苔藓的礁石上,拴纤绳柱洞和纤绳磨过的痕迹清晰可见。这些见证“义渡文化”的实物于2017年初经考古发现,已被列入大渡口区不可移动文物,工作人员会定期实地考察保存状况。

  据史料记载,清道光、光绪年间,大渡口、马桑溪一带江面宽阔,江水和缓,由当地乡绅和民众集资设渡,供往来船只停泊,又聘请船工免费运送人们推舟过江,“义渡”从此名声远播,“义渡文化”也逐渐成型。据介绍,在传统社会中,地方乡绅大都愿意为地方设渡修桥,方便桑梓。这源于传统儒家思想的道德要求。

  李国洪说,“义渡文化”是大渡口区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庆为数不多的商旅文化记忆遗存。

  李竹山民居修复耗费10吨竹材

  目前,马桑溪古镇修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前重庆有名的袍哥李竹山民居本体修复工程已基本完工。重庆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原本濒临坍塌的二层小楼,已经修葺一新。淡黄色的墙壁、古色古香的门窗、青瓦铺就的屋顶让这座有近百年历史的民居旧貌换新颜。

  4月8日,李竹山民居主人廖绮志接受重庆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2年他花重金买下李竹山民居,看重的是这里“世外桃源”般的自然风光。

  据了解,李竹山民居修复耗时近8个月。“建筑墙壁是竹骨泥夹墙,从垫江订购了10吨竹材用于修复。”廖绮志说,门窗是从成都收购的黄柏木老料。

  修复完成之后的李竹山民居如何利用?廖绮志说,将配合有关部门,把李竹山民居打造成为展示马桑溪历史文化的展览馆,让游客走进民居大门,感受这座中西合璧的建筑,体验马桑溪丰富的历史文化。

  马桑溪古镇或将建设博物馆

  李国洪介绍说,大渡口区目前正在马桑溪古镇规划一个区级综合性博物馆或民俗风情类的专题馆,让更多人了解大渡口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大渡口区将坚持“修旧如旧,保持历史原真性”的原则,对马桑溪古镇进行有效统筹。在传承历史文化方面,马桑溪古镇将通过对历史传说、民间习俗等进行搜集、整理、提升和展示,让游客感受到马桑溪地域文化的丰富多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