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黔江:专家为深度贫困乡镇产业发展“把脉问诊”

2017-09-18 14:35:49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刘诗扬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王镇长,清水村有多少农户?耕地有多少?海拔有多高?农户的增收产业靠什么?”近日,来自重庆市农委产业扶贫工作技术指导组成员刘方贵,一走进重庆市黔江区金溪镇清水村公共服务中心,就立即向金溪镇分管农业的王天宝副镇长了解清水村的情况。

  金溪镇共有村社8个,其中贫困村就有6个,贫困人口达到2157人,是黔江区脱贫工作最艰巨的乡镇。虽然距离城区不远,但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农业产业十分匮乏、道路交通设施不足、农民增收渠道较窄,为此,金溪镇被确定为全市的18个深度贫困乡镇之一。

  “我们金溪镇被人们别称为‘筲箕滩’,意思是地无三尺平,山地、深丘居多,境内85%以上是坡耕地,属于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王天宝形象道出当地的自然条件。全镇虽然幅员面积达到84平方公里,可是耕地面积仅为2.95万亩,农业产业小、杂、乱的现象非常突出。

  为帮助金溪镇按时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重庆市农委派出以刘方贵领导,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市农科院蔬菜所、市畜科院养猪研究所相关专家参与的金溪镇产业扶贫工作技术指导组,实行定点联系指导,负责协助金溪镇深度贫困乡镇搞好农业产业规划、抓好产业培育、做好技术指导,把农业产业快速培育、壮大起来。

  为了全面摸清金溪镇底细和实情,指导组从9月12日至14日,连续3天深入金溪镇8个村社,翻山越岭走访农户、踏勘设施、察看产业,全方位准确摸清贫困现状、产业基础、水土特点、贫困户生产能力、产业覆盖面等基本情况。

  “我们这里土质全是沙壤土,留不住水,也保不住肥,种的庄稼比其他地方都要差些。”金溪镇清水村5组贫困户邓明成说道。到处都是山坡,三沟两岔随处可见,道路交通状况极差,即使种出东西来,销售也成大难题。

  指导组成员、市农科院蔬菜所罗云米教授强调,只有准确掌握金溪镇的土质状况、水肥情况、劳力结构、发展基础、农户意愿等实情,才能协助规划发展适宜的农业产业,才能开出科学、合理的“产业处方”。他强调,要激发农户动力,千万不能闭门规划;在产业发展中,要充分利用市级科研机构、当地科协组织的力量,大力推广适宜性强、市场行情好的品种,带领贫困户增收致富才能真正实现。

  在金溪镇平溪村,指导组组长娄宇芳查看整个环境后,十分感慨地说,这里的条件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差,通组路不但没有硬化,而且崎岖不平、坡度极大,整个村746人中只有几十位老弱病残呆在家里,对发展农业产业极端不利。

  通过3天的实地摸底、查勘、走访农户,指导组全面掌握了金溪镇的耕地状况、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农业基础设施、农户发展潜力等相关情况。“金溪镇山高坡陡、土地贫瘠、土层较薄、水肥保持较差,发展叶类蔬菜极不适宜。”罗云米教授指出,“要想在蔬菜产业发展上有突破,建议适度种植辣椒和地牯牛,这对水分的要求较低,人工劳力也较少,而且当地还有2家地牯牛加工厂。”

  针对海拔在680米以上、坡度较大、居住农户较少的村社,罗云米教授给出种植脆红李的“处方”。他说,黔江脆红李已有一定名气和发展基础,高海拔种植出来的脆红李品质更好,更重要的是水肥管理容易、管护的劳力少。

  “由于金溪严重缺水,加之种植业基础差,最好不要搞规模化生猪养殖。”指导组成员、市畜科院养猪研究所研究员张凤鸣说,“规模养殖必须要有充足的水源保障,必须要有足够的种植基地进行配套,但是建议农户适度养殖山羊,这也是一条增收的好路。”

  黔江区农委主任杨泽迁表示,经过指导组的全面摸底,已经十分准确掌握金溪镇农业产业裹足不前的“症结”。他说,下一步将认真吸取指导组为金溪镇开出的农业产业发展“处方”,切实搞好农业产业规划,将专家的建议尽快落地生效,从而快速壮大农业产业,助推金溪镇高质量完成脱贫目标。(供稿 黔江区农委信息科 李奉轩 编辑 高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