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民生>正文

重庆查出91家游泳场馆不合格 名单曝光

2017-07-14 13:30:32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刘诗扬 | 责编:石丽敏

【社会民生】重庆查出91家游泳场馆不合格 名单曝光

执法人员检测水质。 记者 李文科 摄

   酷暑来临,数目众多的水上乐园、游泳池相继开池,许多市民都选择去游泳场所娱乐、消暑。但你知道你所选的游泳池是否干净吗?今(13)日,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联合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部分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公布了二季度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包括洲际酒店、阳光五洲大酒店等91家场所不合格。

  即日起开展游泳场所“双随机”专项督查

  今日上午,在随机抽取的两家酒店游泳池里,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其卫生许可证、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和拖鞋清洗消毒设施运行使用情况、池水自测记录公示、禁游标志等。并对两个游泳池的池水浑浊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pH值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快检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标准。

  执法人员介绍,为保护游泳者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了季节性游泳场所开放前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和常年开放游泳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取得卫生许可的游泳场所648家。

 

【社会民生】重庆查出91家游泳场馆不合格 名单曝光

执法人员查看水质是否达标。记者 李文科 摄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还将于即日起开展游泳场所“双随机”(即采取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卫生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公示。

  此外,卫生监督员还将不定期对游泳池水进行监督抽检,对游泳池水的浑浊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等项目进行水质检测,以确保游泳池水质卫生安全。

  二季度共91家不合格游泳场所被公示

  在今日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还在官网上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对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其中包括洲际酒店、阳光五洲大酒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海派乐都健身有限公司、重庆奥美健身俱乐部等91家场所不合格。这也就意味着,每50家游泳场馆中,就有7家为不合格单位。

 

【社会民生】重庆查出91家游泳场馆不合格 名单曝光

执法人员检查游泳池消毒杀菌物质是否合格。记者 李文科 摄

  记者发现,这些不合格游泳场所中,大多数因为检测出不合格项目,如游泳池水余氯不合格,细菌总数不合格等。此外,部分场所还因为未按规定对顾客用拖鞋进行保洁,未设置强制淋浴设施,未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档案,未建立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卫生许可证未公示等原因被检查为不合格。执法人员说,游泳池余氯标准值为0.3~0.5。余氯值偏低或者没有,达不到消毒效果;偏高则会对人体皮肤、粘膜造成刺激,这需要工作人员投放消毒剂时掌握好度。

  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提醒市民,游泳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公示。游泳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了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池水卫生检测结果和池水自测记录。二看。游池水质是否清澈见底,游泳场所醒目位置是否有禁止吸烟、禁止出租泳衣泳裤等明显标识;三闻。池水有没有淡淡的消毒水的气味;四是禁浴标志。场所醒目位置应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五是游泳时不要在游泳池内小便和吐痰等。

  广大市民如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无卫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投诉电话12320进行投诉。(记者 黄宇)

  二季度游泳场所(常年开放)不合格场所全名单:

  【社会民生】重庆查出91家游泳场馆不合格 名单曝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