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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一药店负责人销售假药获刑

2017-05-18 14:40:09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李世丹 | 责编:胡雨

  华龙网讯(特约通讯员 熊黎云 通讯员 牟成成)长期以来,重庆万州区食药监分局以捍卫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己任,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重庆万州区人民法院对重庆万州区食药监分局移交的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涉案当事人龙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涉案当事人还被判处在缓刑期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了解,2016年12月,万州区食药监分局执法人员对火车站商贸城某药店检查时,在该药店货架上查获假药“军医万氏骨伤风湿关节止痛膏”26袋,标示的信息宣称有主治“各种扭伤、跌伤、坐骨神经痛、椎间盘突出、各种关节痛等功能主治内容,具有药品的主要基本特征,但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属未经批准生产且未经检验既销售,存在巨大的用药风险和隐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凡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的,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为此,万州区食药监分局依法对该药店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吊销该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悉,万州区深入开展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2016年至今共立案20余件,移送万州区公安局假药案7件,5起销售假药案件的当事人被判刑。为肃清不法售假行为,万州区食药监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药品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监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药品来源正规、合法、可追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多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让制售假劣药者无处遁形,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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