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公布
2021-02-05 17:09: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胡明珠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春节将至,重庆市各区县地方政府结合地区实际,于近期相继公布了禁限放区域。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市渝中、江北、九龙坡、南岸、沙坪坝、大渡口、高新、两江等8主城区全域禁放。

  渝北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全域禁放。巴南区绕城高速以内的龙洲湾、鱼洞、莲花、李家沱、花溪、南泉、界石镇街全域禁放,一品、南彭、惠民街道在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禁放。北碚区的天生、北温泉、朝阳、龙凤桥、歇马、蔡家岗、童家溪、施家梁镇街全域禁放;复兴街道、水土街道在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东阳街道天府民居南、天府民居北、丹阳、大新、黄桷、大沱口、磨心坡社区,复兴街道的太山、龙门、和源、书院社区,水土街道的和欣家园、和润家园、万寿公租房小区禁放。

  合川、铜梁、潼南、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璧山、綦江、南川、万盛等11区的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已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万州、涪陵、黔江、武隆、开州、忠县、云阳、巫溪、丰都、奉节、垫江、巫山12个区县政府确定并公布了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长寿、梁平、彭水、石柱、酉阳、秀山、城口7个区县确定并公布了城市建成区限放区域。市民可在限放区域内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限定的燃放地点、限定的燃放时间、限定的燃放品种”要求,安全有序地燃放烟花爆竹。

  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显示,禁放烟花爆竹后,重庆空气质量逐年向好。2020年春节期间,重庆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天。

  2021年以来,重庆已查处2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警方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春节返乡祭祖时,即使在燃放区也请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扫,避免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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