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力共谋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2020-11-18 09:02:18来源: 重庆日报编辑: 付意菲责编: 冯钰颖

  原标题:合作更紧密 支持更有力 参与更积极 多方协力共谋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多方协力共谋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多方协力共谋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11月17日,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重庆召开。这是通道形成“13+1”共建机制后,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广东省湛江市首次齐聚一堂。国家有关部委和中央企业也积极参会,为通道下一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合作共建,一直是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的核心要义。这次会议上,多方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谋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沿线省区市合作更紧密

  《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能够密切西北与西南地区的联系,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转型升级。

  通道沿线省区市加强合作,既是通道建设的目的,也是通道发展的动力。本次会议上,不少省区市明确表示,未来将与兄弟省区市紧密合作。

  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徐一心表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推进下,四川将继续加强省际协商合作,推动形成成渝一体化区域大市场。“我们还将持续推动川桂合作,建设好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等一批支撑性、标志性项目。”

  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苏园林表示,陕西将加强通道经贸合作交流,充分利用东盟博览会平台,展示推介陕西省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的成果和优势产品。

  湛江市发改局局长聂兵建议,通道建设应加强区域政府的交流合作,引导产业向通道沿线集聚;建议通道沿线省区市支持湛江、海南共同打造东南亚集装箱航线互补互通物流网络。

  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主任巴川江表示,下一步,重庆将持续推进通道的跨区域合作,把通道建设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内容,共建物流联盟。推动大通道沿线产业园区合作,实现产业链的生态协同、贸易协同。

  国家部委支持更有力

  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是国家战略,它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本次会议上,参会的国家部委代表均表示,要结合自身工作,配合沿线省区市,有力支持通道发展。

  “一年来,重庆充分发挥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和运营组织中心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作出了贡献。”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副司长周小棋表示,国家发改委是通道的牵头负责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对通道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运输及物流组织、研究完善支持政策、推进省际协商合作,让通道建设走深走实。

  交通运输部规划司副司长张大为表示,结合通道的实际情况,交通运输部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争推进通道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他说,交通运输部拟在提升通道设施水平、提升通道运输效率、推进通道形成统一开放的运输市场、推进2021年通道内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发力。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王侃表示,海关总署将在深化重大业务改革创新、探索优化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方面加强与各方合作。

  “通过这次会议,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得以定原则、定方向,明确有关重点问题,实现共商共建、合作共赢,推动其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口岸办副主任王可说。

  企业参与更积极

  运输、金融等行业企业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本次会议上,多家企业积极建言献策,并表示将持续推动通道建设。

  “我们建议,国家层面继续加大对铁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研究出台有利于发挥铁路比较优势的运输支持政策,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运输市场份额。”国家铁路集团发展和改革部副主任丁亮认为,通道在未来发展中,可以借鉴中欧班列的成功经验,加强经营网络建设,形成稳定持续的班列开行模式。他还表示,国铁集团将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对其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事业部副部长杨运涛表示,招商局集团非常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比如积极参与省际合作机制、推动铁路运单物权化试点工作、加强与通道相关地区的沟通协作等。下一步,招商局集团将发挥总体资源优势,研究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海运和铁路集装箱共享共管等业务模式,创新服务模式,提升通道整体竞争力。

  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黄小文表示,目前,中远海运集团已与通道沿线8家政府和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未来,中远海运集团将继续与沿线省区市合作,助力通道高质量发展。(重庆日报记者 杨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内容热线:13996277388​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