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区:驾驶员“盲驾”出事故 视野盲区需谨慎
2020-11-18 16:16:0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胡明珠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近期,重庆地区天气持续向好,刺眼的光线让驾驶员睁不开眼,易形成视野盲区,带来危险。11月11日,重庆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云清路税务局车站路段附近发生一起小轿车撞倒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全部过程。事发时,市民张某驾驶小轿车沿云清路由健身梯方向往海宇转盘方向行驶,8时30分许,当车行驶至云清路税务局车站路段时,遇行人彭某由车行方向右侧往左侧横过道路。小轿车车头与行人彭某相撞,造成彭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提起事发原因,驾驶员张某说:“当时阳光太刺眼,影响了视线,导致我没有及时发现前方有横穿马路的行人。”

  经调查民警判定,小车驾驶员张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而行人彭某未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迎着刺眼阳光开车时,一定要集中精力驾驶,同时采取使用遮阳板和佩戴太阳镜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为了确保自身安全,行人切记不要横穿马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内容热线:13996277388​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