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2020-06-29 09:01:32来源:重庆日报编辑:胡明珠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我市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等将被纳入监测范围

  ● 监测对象规模约为2014年建档立卡人口总数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

  ● 监测对象因故存在较大返(致)贫风险,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启动红色预警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颜安 实习生 苏畅)防止返贫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日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哪些人纳入监测范围?

  《意见》指出,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即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为准。

  在具体标准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重庆市执行人均纯收入6000元)左右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动态出现问题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都将被纳入监测范围。

  据悉,我市的监测对象规模约为2014年建档立卡人口总数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

  哪些人负责鉴别?

  《意见》明确,结对帮扶干部为脱贫不稳定户的监测责任人,并从村(社区)干部中明确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责任人。

  我市将以区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监测对象的识别,主要流程为:农户主动申报——乡村(社区)干部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行业部门筛查比对——区县级扶贫部门审定并将名单返回乡镇——镇村干部、信息员再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怎样鉴别不稳定户?

  《意见》指出,我市的监测预警系统将采取“市级统筹、区县负责、乡镇落实”管理机制:监测对象因突发疾病、灾害等引起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导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2倍(人均纯收入4800元)或“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出现问题,存在较大返(致)贫风险,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启动红色预警。

  作为配套工作机制,监测责任人须每周至少一次通过“渝扶贫App”,将监测对象的动态信息采集到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每月5-10日,市级开展一次上月信息监测比对,并动态更新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出现预警后如何帮扶?

  《意见》明确,将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一种或多种形式的帮扶。

  一是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产业帮扶,将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是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就业扶持,将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

  三是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给予综合保障,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

  四是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进行临时救助,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残疾救助、灾害救助、价格补贴等临时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是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此外,《意见》还强调,鼓励各区县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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