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要闻>正文

悦来生态城生态红利开始显现

2019-02-21 10:48:06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c4d545962301dd829770b

悦来生态保育区。(两江新区供图)

  智能型中心广场亮相

  2月20日,重庆日报记者在两江新区了解到,该区悦来生态城打造的海绵城市又增一个新地标——悦来生态城中心广场亮相,未来这里将成为悦来生态城的商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交通枢纽中心。

  悦来生态城中心广场智能化系统工程已于日前完工,主要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停车场出入口闸机系统,是一个集智能和生态一体的城市广场。

  据介绍,生态城中心广场地处悦来生态城门户位置,位于地铁6号线高义口站出口,占地2.5公顷。生态城中心广场呈现出“两轴、一环、一中心”的整体布局。“两轴”为一条人行流线轴及一条因地形差而产生的视线轴;“一环”为贯穿整个规划区满足公交车停靠的环线;“一中心”则是以生态泡为中心打造的雨水花园,成为海绵城市的一个“细胞体”和试验田。

  作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悦来生态城中心广场的海绵建设成为其一大亮点。通过蓄水池、生态草沟、渗水沟、调蓄池、过滤池对整个悦来街心公园场地的雨水进行收集、净化再利用,使中心广场年径流排放率低于40.77%,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7.22%,减少雨水资源流失、控制水体污染、缓解周边区域排水压力,整个区域既是可以自净的生态细胞体,又是可供游人驻足停歇的城市广场。

  样板模式逐渐推广

  据悉,作为重庆两江新区核心区域,悦来以保护长江为宗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包括公建民建小区、城市水系、市政道路、园林绿地等75个项目,目前已完工71个项目,其海绵建设试点“样本”通过全市推广也正助推重庆加速度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到明年底,重庆20%以上建成区将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到2030年,这一数据将上升到80%。

  作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两江新区的悦来生态城基本完成18.67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建成了滨江海绵公园、海绵城市展示中心等典型海绵城市工程,生态红利开始凸显,其样板模式逐渐向全市推广。

  海绵城市三大亮点

  悦来能为重庆乃至全国贡献哪些试点经验?记者梳理发现悦来海绵城市呈现城市道路能“呼吸”、生活配套有“海绵公园”以及道路屋顶有“智慧”三大亮点。

  与传统城市道路路面不透水、排涝压力大不同,在两江新区悦来,大部分城市道路不仅能“吸水”,还能“补水”。记者在嘉岚路看到,车行道两旁靠路沿石的豁口可收集雨水,雨水经生物滞留带下渗到下层土壤,同时滋养生物滞留带内的植物景观。即在降雨时能就地或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

  从荒芜的小鱼塘变身为风光秀丽的“海绵公园”,步行在悦来生态保育区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水清了、草绿了、环境更好了,这得益于两江新区悦来的海绵设施。

  在建设海绵城市的进程中,两江新区悦来探索到建设海绵城市的关键就是用好“地形”与“植物”两大法宝。

  在生态保育区整治之前,将优先项目建设在低洼地带,同时种植苦草、小茨藻等沉水植物。在人行小道,其多孔的设计能够更快地透水净水。路旁陡峭的草坡底部也挖出了一条浅草沟汇聚雨水,再通过多种水生植物的净化,能有效避免被污染的雨水直接汇入江中。

  海绵设施的“智慧成果”也带来了更宜居的小区住宅环境,这体现在小区道路和屋顶上。

  在小区内,人行小道设计成透水路面,道路两边增加植草沟,可收集周边雨水,储存到地下水箱用于回用。同时利用地形设计雨水花园,有效收集道路或宅间雨水,让雨水通过卵石、植物、细沙、土壤等过滤层进行净化、下渗。

  而在小区屋顶,通过栽种绿植来吸收多余雨水,并将雨水净化过滤、收集存储。同时,多样植物的绿植层可吸收建筑热量,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