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2月3日上午,一辆出租车在重庆市江北区曙光工业园港安一路由北往南行驶,当行驶到农村商业银行旁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长安面包车发生了碰撞事故。由于该路段车辆较少,两车的行驶速度均较快,发生碰撞后,出租车因为惯性冲出了20多米远,而面包车则是旋转90度后停在原地,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在指挥两车停靠到安全地带后,民警认真听取了两位驾驶员的陈述,结合现场及两车受损情况,民警认定由面包车驾驶员张先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先生听后一脸委屈:“我的面包车都被撞得快掉了个头,大灯都碎了,为什么还是我的责任呢?”民警解释道:由于十字路口目前尚未启用信号灯,也无优先通行标志,事发时没有交巡警指挥,那么所有车辆行驶到路口时,应当依规提前减速慢行或者停车瞭望,并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据了解,事发时出租车处于面包车行驶方向的右侧,所以应由面包车一方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张先生听完民警解释后,仍然表示无法接受,希望民警能进一步解释清楚。于是,民警将两位驾驶员带到了受损车辆前方,指着受损部位解释到:“目前我国的驾驶室处于车辆左侧,十字路口避让右方来车先行,可避开右方来车对驾驶室的撞击,也能更大程度保护驾驶人的安全。就此次事故来说,如果撞击力度再大一些,首先受伤的必然为出租车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则相对安全得多。”
经过民警的现场说法后,双方驾驶员都认可了事故的责任划分,张先生也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
据警方介绍,平日接到的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驾驶人没有礼让意识造成的。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部分驾驶员以快取胜、见缝插针,这样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很多驾驶人都不理解,总是觉得是其他车辆撞到了自己。其实驾驶人应该多想想究竟该谁先走,该谁后走。”民警说。据警方调查,部分驾驶员相关法律意识非常欠缺,经常是自己已经违了法,却还一无所知。如同本案例,民警依据十字路口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规定来划分责任,驾驶人往往还会问:“明明是两车相撞,甚至撞得还要惨,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只有当民警出示了相关法律规定,以案说法时,责任方才肯信服。(供稿 江北区公安分局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