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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11·24”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国际在线2017-12-03 16:29:30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1月24日7时20分许,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巫山县S301省道374公里(建平乡政府附近路段)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行人相撞事故,行人受伤,驾驶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逃逸。

  接到报警后,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路巡逻建坪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据目击者介绍,伤者是一名正准备去上学的小孩。由于现场有价值的信息太少,接警民警迅速将案情汇报给了交巡警大队领导。得知情况后,交巡警大队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围绕事发现场,大量走访道路周边群众和摩托车销售商后,初步判定涉案的是一名大约40岁左右,驾驶黑色摩托车的男子。据专案组介绍,由于涉案路段的监控视频中只有中年男子的图像信息,没有摩托车号牌,不能锁定嫌疑人员,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随即印发“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悬赏协查通告”,到事故沿线进行张贴;同时通过当地多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肇事嫌疑人信息。

  信息发布后引起广大市民的热心关注,市民纷纷向公安机关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警方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分析,最终锁定肇事逃逸人员为巫山县铜鼓镇的王某。 

  11月28日下午5时许,专案组民警前往铜鼓镇嫌疑人家中传唤王某,王某妻子说王某此时正在城里务工。专案组民警立即通过电话和王某取得联系,并敦促王某到交巡警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一开始王某拒不承认其肇事逃逸违法事实,谎称自己当时在事发现场,发现了受伤的小孩后,是做好事才主动将受伤男孩送往建平卫生院治疗。但在民警提供的事发当时过往车辆数据和相关证据面前,王某根本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向民警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事实。

  据王某供述,自己于11月24日凌晨6时许从家中开摩托车往巫山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S301省道374公里(建平乡政府附近路段)时,将一位小孩撞倒致伤。王某匆忙将受伤小孩送往建平医院,将小孩放在医院门口后迅速逃逸。

  目前,王某已被拘留,受伤小孩正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案件还在进一步审讯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旦逃逸,案件的性质就变了,处理起来必然会加重罪责。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文 陈虹汛 编辑 朱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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