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一男子余某某因非法买卖电话卡供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永川区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这是永川警方开出的首个反诈行政处罚单。
1月15日,永川区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研判线索,得知余某某本人名下的一张电话卡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三教派出所在收到线索推送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办案民警传唤余某某到三教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前往通讯运营商调取余某某办理手续,发现确有余某某签字捺印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告知书》。
经查,余某某明知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电话卡,仍以牟利为目的办理三张电话卡,并以1400元将三张电话卡出售给朱某某。其中一张电话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造成被害人况某被骗5万余元。
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电话卡,警方依法对余某某处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之中。(文 贺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