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陈昕):6月5日,国际在线重庆频道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对外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检察院出台的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此举也意味着重庆在该市检察系统确立了公益诉讼主动巡查制度。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试行)》从巡查的定义、原则和范围,巡查组织和人员,巡查内容和方法,所获线索的管理等5个方面明确了开展巡查的具体安排和内容要求。该方案的出台,旨在指导重庆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巡查机制,固定巡查机构或人员,配备巡查装备,制定巡查方案,以检察官组织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开展巡山、巡河、巡湖、巡库等为主要内容,实现巡查常态化、多样化、科技化,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五部相关负责人透露,重庆检察机关将以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探索建立覆盖三级检察院的巡查工作机构,并将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单独巡查与联合巡查相结合的多方式、全方位巡查方式,原则上,日常巡查的次数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的次数每年不得少于三次。
重庆检察官使用无人机侦查进行巡查 供图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此外,重庆检察机关在巡查期间还将广泛运用遥感技术和无人机,使用公益诉讼勘查箱等设备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智能化水平。
近年来,重庆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截至今年4月,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63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400件,提起公益诉讼53件。
下一步,重庆检察机关将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