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9日14时讯(记者 李袅)一起赡养纠纷法院早已作出判决,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履行义务。趁着常年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返乡,当地便民诉讼联络员向重庆黔江区法院反映了该情况,并陪同法官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劝导。日前,案件顺利执行。这是重庆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已出台的《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在全市法院加强和规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
目前,重庆已确定23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法院,根据办理执行案件的需要,引入人民法院以外的部门、单位、个人等适格主体,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或承担人民法院委托的执行辅助事务。
何为社会力量?市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福介绍:“通俗来讲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不动产管理、市场监管、民政等执行联动单位;二是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社会单位,比如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评估公司等;三是特定的个人,比如律师。”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监管是重点也是难点,苏福强调:“法院将设置高门槛进行遴选,对社会力量参与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监控,还将制定相应规则进行管理约束,对其严格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
据了解,重庆法院将在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不动产管理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整合联动资源,优化联动机制;运用村、社综治网格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利用邻里、同事等有利身份关系,核实财产线索,促进案件和解;根据案件实际,在尊重申请执行人意愿的基础上,对暂无财产线索、财产线索不清晰、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大力推行执行悬赏,鼓励社会力量举报执行线索。
《指导意见》中还明确,要充分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引入适格社会主体,把财产线索的查询核实、网拍辅助事务、法律文书送达、卷宗扫描归档等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执行辅助事务。比如,要探索通过相关大数据平台服务机构,综合分析被执行人及相关财产信息,进一步扩宽财产线索发现渠道和方式。重点引入公证机关核实财产线索、开展传统调查以及文书送达,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户籍信息、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等身份信息,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房产信息、银行凭证等财产状况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