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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贫困户发展这些增收项目有奖励

华龙网2019-04-25 17:25:04

  原标题:彭水:贫困户今年发展这些产业增收项目有奖励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25日10是20分讯(通讯员 杨元忠)贫困户发展产业,政府有奖励。笔者近日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夯实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基础,实现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发展稳定增收脱贫目标,彭水决定对贫困户实施的产业增收项目,分产业、条件、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为全县在册且在家发展农业产业的建卡贫困户。根据贫困户实施的具体产业,分产业类别分别明确给予奖励的条件及标准,对2019年内未通过经营主体(含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等)实施相关项目直接获取财政资金补贴或物资补贴的项目,按既定标准限额奖励到户,每户贫困户奖励总额不超过1200元。

  红薯:单户种植商品薯规模达2亩及以上,产品实现销售或加工,生产水平不低于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16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

  畜牧:中蜂养殖,单户采取新法活框养殖,实现保有中蜂2群及以上(每群含1个方式蜂箱、4匹蜜蜂、1个蜂王);或单户采取老法圆桶养殖,实现保有中蜂2群及以上(每群含1个圆桶蜂桶、1群蜜蜂、1个蜂王)。经核查属实,按新法活框养殖中蜂200元/群、老法圆桶养殖150元/群的标准给予奖励。生猪养殖,单户存栏生猪2头及以上(每头重量超过50斤),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200元/头的标准给予奖励。 肉牛养殖,单户存栏肉牛1头及以上,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600元/头的标准给予奖励。山羊养殖,单户存栏山羊5只及以上(每只重量超过30斤),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120元/只的标准给予奖励。家禽养殖,单户存栏成年家禽(鸡、鸭、鹅等)50只及以上,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存栏50(含)—100(不含)只200元/户、100(含)—150(不含)只400元/户、150(含)—200(不含)只600元/户、200(含)只以上800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

  中药材:单户在地中药材种植规模达1亩及以上,规范种植,生产水平不低于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前胡、玄参、白术、瓜蒌、丹参等按200元/亩给予奖励。

  蔬菜:单户种植蔬菜(含辣椒)规模达2亩及以上,产品实现销售,生产水平不低于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

  食用菌:单户食用菌栽培3000标准袋(每袋超过1公斤)及以上,栽培水平不低于平均生产水平,经核查属实,按0.3元/标准袋的标准给予奖励。

  经济林:保障贫困村及贫困户退耕还林指标,凡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愿退则退,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的,享受退耕还林统一政策,并优先享受发展林下经济有关政策。

  除此之外,烤烟执行全县烤烟产业统一政策。贫困户发展其他种植养殖业(即以上产业外的种植养殖业,传统粮油类产业除外),单户发展规模达一定标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收集申报,县级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奖励条件及标准,按确定的奖励条件及标准执行,单户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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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欧平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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