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通过综合施策,确保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重庆金融业打算如何贯彻落实该意见,实现上述目标?2月15日,市金融监管局介绍了重庆金融业服务民营企业的主要举措——
下一步,市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支持金融机构向总行争取信贷资源,推动融资规模持续扩大;通过“三端”发力,加强“政银企”联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信用和保证类弱担保产品投放力度等多种举措,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落实我市金融8条政策
2018年以来,全市金融融资供给保持合理适度增长,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投放力度加大。截至2018年12月末,全市贷款余额达3.2万亿元,同比增长13.5%,贷款增速创三年来最高水平。其中,全市民营企业法人贷款达到5100亿元。
“总体看,重庆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较为稳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但同时,与全国的情况一样,重庆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重庆金融业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成效。
《意见》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及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等方面提出15条举措,给重庆金融业指明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要求,重庆金融业确定下一步的重要任务之一,即扎实推动我市金融8条政策落地,提高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这8条金融政策是在今年1月初出炉的,包括: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开发符合民营企业资产与经营特点的抵押贷款产品等8条金融政策。
“弱担保”产品解决民企融资难
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一直是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将三端发力加强“政银企”联动——
政府端:加强贷款成本、收费减免的监测考核,完善风险补偿、应急转贷、融资担保等风险分担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信心;
银行端:强化差异化考核激励,加大信用和保证类弱担保、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产品投放力度,减轻对担保抵押品的依赖;
企业端:提高规范经营管理能力,盘活低效存量资产,保持合理杠杆水平,加强流动性资金管理,实现经营现金流、融资现金流和投资现金流的动态平衡。
强化金融与民企供需双方的对接
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去年11月23日起,市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金融机构专题走访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活动。随后,在2个月时间里,全市金融机构走访了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5096家,做到了规上民营企业全覆盖。
通过走访,强化了供需双方对接,促进了民营工业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据统计,走访期间,共有3175家企业提出融资需求,其中,共有1492家企业通过稳贷、增贷、增信等措施获得321亿元融资;153家企业与银行达成总额为85亿元的贷款投放协议。
接下来,市金融监管局将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走访对接和精准服务的力度,为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加快已有协议资金落地;对还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分批进行解决,确保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全覆盖。(记者 黄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