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云阳县一名还在实习期的驾驶员在肇事后逃逸。民警经侦查快速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车主最终被扣12分,驾驶证被注销。
“我的车停在车位上被人撞了!”事发当日,云阳县南溪镇的王先生向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南溪公巡中队报警求助。民警了解到,王先生在事发前一晚将自己的黑色小车停放在附近的停车位上。等王先生来取车的时候,发现车尾被撞出凹陷,没有找到肇事车辆。民警经现场勘查,调取附近的视频监控后,发现了在事发时,一名男子上了停放在王先生车后的一辆白色小车,在起步时突然撞到王先生的车尾,男子随即驾车离开。
根据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这辆白色的肇事车辆和车主。经询问,驾驶人黄某承认是自己撞了王先生的车。据了解,黄某刚拿到驾照不久。因操作不熟练,黄某在车辆刚起步的时候就撞上了停靠在前面的车。黄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规,民警对黄某做出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得知自己新拿的驾照将面临被注销,黄某感到十分后悔。交巡警提醒广大新手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尊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对自己的负责。(文 彭钟林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