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重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全部退出
1月1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截至目前,重庆自然保护区内95宗探矿权、采矿权已经全部退出,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重庆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对自然保护区采矿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最终锁定95宗矿业权作为整改目标。
随后,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成立整改小组,会同煤管、电力、水利等部门单位,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建立旬报制度,及时解决推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针对退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我市采取“一矿一策”的方式,压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一方面积极细化补偿标准、程序,规范补偿事宜;另一方面,提前研判信访诉讼风险,制定化解对策,稳妥解决矿业权退出信访稳定等问题。
比如,自然保护区最后一宗采矿权——巫山县兴营煤矿,在退出中曾出现企业主抵触的问题。为此,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当地政府,一方面梳理问题症结,帮助企业厘清债务问题;一方面讲清补偿政策和退出底线,督促企业抓紧退出。2018年12月底,兴营煤矿顺利退出,标志着重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全部完成退出任务。
目前,我市已出台《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验收规定》,明确验收主体、时间、程序和标准,确保退出工作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同时,全市加大自然保护区内退出矿山转型政策扶持力度,开通绿色通道,支持退出企业转型发展。
重庆市还进一步明确严禁红线范围内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的开采活动;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以及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岸线5公里及第一山脊线可视范围内,一律不新批矿业权。 (记者 杨骏 实习生 唐璨)
摘要:1月1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截至目前,重庆自然保护区内95宗探矿权、采矿权已经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