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全民健身条例明年起施行 这些部门单位将这样执行落实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李裕锟 摄
华龙网12月24日6时讯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明年1月1日起就要开始施行了,21日上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该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立法背景和立法意义、如何贯彻落实以及法规实施将产生的作用和影响进行介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体育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市级体育协会、公益性大型场馆负责人,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街道负责文体工作人员的部分代表参加了会议。如何将条例执行好落实好?他们这样说……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皮晓青:条例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今年11月,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了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皮晓青介绍,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推动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重庆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也把推动出台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保障措施。“目前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还面临许多现实问题,如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护滞后、设施开放共享率较低、品牌赛事活动培育不够、投入保障不足等,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权利义务,依法促进问题解决。”
皮晓青还表示,条例内容充分贯彻了上位法规定和全民健身工作最新政策要求,一方面突出了健身宣传、鼓励促进,另一方面加强了全民健身活动和设施的监管及责任追究,提高了法规刚性约束力。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开设体育课、组织好体育活动和运动会,老年人体育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鼓励学校、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等规定,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将有效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此外条例也为全民健身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治保障,将依法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市体育局局长丁洪:全民健身条例将让体育产业成新经济增长点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是继《重庆市公共体育场馆条例》《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之后,市人大颁布实施的第三个体育法规。”丁洪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维护群众全民健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在严格执法、规范服务等方面,对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谈及下一步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丁洪表示将适时举办全市全民健身学术研讨会,总结全市全民健身法制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将研讨成果择优推荐刊载。将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有效提升全民健身场馆的利用率。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杜绝执法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
“近年来,重庆体育产业迅速发展,体育市场日益兴旺。条例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养老、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让体育产业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丁洪说。
针对条例中鼓励学校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规定,丁洪表示,学校的体育设施首先是保证学校使用,而且必须要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大、中、小学生的安全,因此接下来将对相关因素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和市教委一起探索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开放场馆的办法。
南岸区体育局局长李伟:将全民健身群体活动打造成南岸特色项目
如何执行和落实好全民健身条例?李伟谈到,将切实加快全民健身体育场所设施建设,推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将组织开展好以“重庆国际马拉松赛”为代表的大型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将跑步、健走、登山这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群体活动打造成为南岸区的特色项目,让各种规模的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终年不断。
“计划每年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活动500次以上,重点打造重庆国际马拉松赛、重庆城市乐跑赛、重庆国际半程女子马拉松赛、全民健身挑战日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李伟说。
市奥体中心主任姚宏:根据群众健身需求优化开放时段
市奥体中心是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平台载体,对于条例的执行和落实,姚宏表示将抓好场馆开放惠民,进一步扩大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在体育场和游泳跳水馆开放的基础上,将新建成的羽毛球馆纳入开放范围,并鼓励经营性商家参与免费低收费开放,根据群众不同时段健身需求优化开放时段,努力做到全时段全覆盖。
同时,市奥体中心将抓好活动品牌打造,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等时间点,结合市奥体中心实际,着力打造“奥体夜跑”“奥体游泳节”等多元化、特色化公益活动品牌。
此外,市奥体中心还将进一步壮大奥体好体育人志愿服务队伍,完善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健康讲座、体质测试等健身指导服务。(首席记者 徐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