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在2018重庆全球旅行商大会上,重庆市发布了新修订的《重庆市“十三五”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境外游客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等旅游便利措施,鼓励境外游客、全球旅行商组团来渝。
其中,境外游客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经国务院批准,重庆口岸对持有第三国(地区)签证和72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机票的部分国家的人员,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据了解,在重庆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国家或地区共有53个,其中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欧洲其他国家15个,大洋洲国家2个,美洲国家6个,亚洲国家6个。
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属于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的53个国家或地区的国民;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联程机票,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部门询问;自重庆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免签过境停留期间,停留的区域为重庆市行政区划范围,进出口岸必须是重庆机场口岸;活动范围则是重庆整个行政区划范围,不得前往重庆以外地区。外国人免签过境停留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准许停留区域范围或者停留时限。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则经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境外旅客在重庆退税商店购物,可在离境时到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出发候机厅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率为11%(手续费2%)。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记者 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