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在出警结束返回途中,路过唐家沱812公交车站时,遇到了一起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事件。
民警将其依法拦停后,驾驶员张某称自己因赶时间而忘记戴头盔,且证件也未随身携带。其后,民警又发现该车悬挂了一块印刷有”Roma5 88J-789 ITALIAN”字样的“车牌”。“这是一辆进口摩托车吗,为什么车牌上没有一个汉字呢?开车上路不合法悬挂车牌,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民警让张某立即下车接受调查。
张某解释到:“如果这块车牌不合法,我立即去办一块。如果你们不扣押我的摩托车,我才接受调查。”张某紧紧抓住摩托车。“请立即熄火下车,配合我们执法,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民警再三警告,张某开始配合检查。
经仔细核查比对,该摩托车排量为149CC,购买于2017年。民警在某网站查询,这块“车牌”是一块价值十几块钱的个性反光贴。
由于张某驾驶摩托车上道行驶未悬挂号牌、未投保交强险、未戴安全头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当场依法对该摩托车扣留,并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驾驶员将面临的是对其驾驶证记14分并罚款的处罚。
江北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请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以此为戒,驾车时做到“戴头盔,有牌证;限两人,靠右行”,为自己和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文 张梦婷 编辑 曹永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