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天马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的小型货车未悬挂车牌。执勤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该驾驶员使用早已过期的临时车牌来冒充。
为查清该车是否办理了车牌,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比对该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系统显示该车在一个月前已登记办理了车牌。民警继续询问,该男子蒋某交代,由于车辆的货运通行证一直未办理下来,又害怕电子眼等监控设备的抓拍,于是将车牌藏了起来,并未悬挂。民警立即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蒋某因驾驶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蒋某因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由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了12分,民警也将暂扣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号牌一旦由车管部门核发,上路时就必须悬挂,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供稿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