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0月9日,重庆市巴南区一男子在凌晨4点喝完酒,上午7点就骑摩托车送女儿上学。男子最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民警当场查获。
10月9日上午,巴南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渝南大道李九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驶来。驾驶员是一名未戴头盔的男子,后排座位上坐着一名儿童,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存在明显酒驾嫌疑,便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194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驾驶员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姓刘,后排坐的是他的女儿。刘某称自己在当天凌晨4点喝完酒后,到上午7点时还未清醒,但想到要送女儿上学,便骑着摩托车出了门。民警对刘某的酒驾行为做出了严肃批评,刘某的行为没有考虑女儿及其自身的安全,是将女儿和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民警见刘某不能开车,孩子还等着上学,便开车将刘某的女儿送往学校。刘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并被处禁驾5年、取保候审的处罚。(文 赵子萱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