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宋剑):近期,作为司法部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职权的同时,在自身内部,也进行着一场“绿色实践”,以实际行动书写了一份自己的“绿色生态”答卷。
一练“内功”
渝北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节能组织和制度。成立以分管后勤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各局、室、庭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形式,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节能工作全过程管理。同时,修定完善《渝北区人民法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工作方案》以及节水、节电、节气、节油和节约办公耗材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制度标准和要求,做到有规有矩,并将节能工作纳入部门考核。
二修“心法”
渝北区人民法院加强节能培训和宣传,让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该院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参与节能培训,并在内部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培训,针对各类环保节能知识的盲区、误区,加强教育。2017年全年,该院开展节能管理、能耗统计软件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建筑节能改造等知识培训3批次100余人次。同时在院内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展销产品、倡议签名、知识竞答等形式,发放宣传画1500余份,宣传单500余张,环保扇子100余个,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节能、环保、绿色的理念。
三借“外力”
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托多方专业力量,助力该院节能改造。与重庆市某专业节能公司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上级资金和社会资金共计260余万元,对院办公室2.1万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内的用水、用电和用气等实施综合节能改造。改造后,年人均节电率达到21.53%;推广LED节能灯6000只,节能插座300余个,燃气灶具3套,节水器具100套,节能中央空调3台,报废高能耗汽车4辆,在院内设置分类回收箱23套,餐厨垃圾由政府相关部门定时定点回收。
与此同时,渝北区人民法院还与专业能源审计机构合作,开展能源审计,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台账,认真填报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及时完成能耗数据逐月统计报送,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以半年和年度为周期,拟定公共机构能耗分析报告,对数据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对不足之处落实整改措施。
据了解,该院以渝北区政府综合办公区、龙山街道、松树桥中学等3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榜样,着力打造本院节能示范项目,现已成功申报第三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助推节能工作上台阶。
勤“学”苦“练”,成效初显。截至2017年,渝北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用能人数551人,总能耗239.5吨标准煤,水资源总消费31379吨,同比2016年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25%,人均能耗下降2.43%,人均水资源消费下降3.57%,顺利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