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为保护好一方清水,一直以来,重庆市涪陵区积极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保监督管理等,打出水生态修复“组合拳”。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开展水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项目。涪陵区对急需保护水源地或受污染较重、短期难以改善水质的水源地开展工程措施予以保护,主要采取物理隔离、生物隔离、库底清淤、截流沟渠、生态虑沟等方式。目前,已实施完成大顺乡柏杨水库、珍溪镇深湾水库、武陵山乡纸厂沟水库等12处水资源涵养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正在实施蔺市龙泉水库和荔枝皂角沟水库水资源涵养项目。
二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涪陵区启动《重庆市涪陵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区级各部门合力加快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果工程、水源地保护等水土保持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7平方公里的目标,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38%,较2016年低降低3.3%。2018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平方公里,计划投资880万元。
三是进一步规范水保监督管理。涪陵区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的统筹协调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目前联合监管已取得实效,如清溪渣场,马武小企业基地,经区水务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三方联力监管,强化以渣场、料场、高边坡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有效的防止了人为水土流失。
四是严格按照长江、乌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管控指标实施管控。涪陵区在长江涪陵段干流岸线设置3处岸线保护区、6处岸线保留区及11处控制利用区,同时严禁在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河道范围内开展涉河建设。据统计,长江涪陵段已开发利用岸线约27.4公里,待开发利用岸线217.5km,整体开发利用率约11.19%,自然岸线保有率高于国家规定控制目标(不低于35%),基本满足长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硬性约束。
五是加快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涪陵区将泄放电站、水库“生态基流”纳入了“河长制”工作内容,完成全区37座电站生态流量设施改造。为确保水 电站泄放“生态基流”工作常态化。开展“问题电站”整改,建立健全生态基流泄放工作长效机制。
六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2018”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涪陵区彻底查清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范围内的固体废物位置、体量、规模等情况,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长江等违法行为。以清单化方式清查出4处居民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1处一般工业废弃物、2处工业废渣、废油。居民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弃物现已得到及时清理,工业废渣、废油的无害化处置措施目前已完善。
七是督促园区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涪陵区加强水源地保护、水域岸线管控、非法码头清理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联合多部门开展2018年“清河一号行动”等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大的环保事件发生。
八是切实加强对长江涪陵河段的整治与管理。涪陵区以实现科学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长江砂石资源,确保辖区长江河道河势稳定和通航安全,现已全面暂停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通过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大加实施源头管治、持续加强联动执法、深入推进智能监控,逐步建立起常态化长效化的禁采管控体系,有力杜绝偷采盗采行为发生。(文 彭柯谏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