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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 市级优秀可获50万元奖励

重庆晚报2018-07-10 11:34:55

  原标题:快来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 市级优秀可获50万元奖励

  重庆晚报讯 (都市传媒记者 唐中明)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近日,市科委发布《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面向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政策咨询等的专业机构。

  申请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一定条件,比如在我市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拥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其中综合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专业孵化器的产业聚集度应达到70%及以上,即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在孵企业的数量应占该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总数的70%及以上;综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不低于30个,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不低于20个,其中进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含毕业企业)数量原则上都不低于30%。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经认定后,原则上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主要通过孵化器的运营团队、导师辅导、活动开展、投融资、专业化服务水平、入驻企业以及商业模式等几个方面的指标来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可获5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孵化器;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每家可获3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绩效评估未合格的,6个月内再次申请评估,再次评估仍未合格的,将被取消“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首次成为国家级孵化器的,给予每家100万元的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同时成为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给予绩效后补助。

  对于引进落户的国际知名孵化器、科技部发布的年度考核评价达B类及以上的国家级孵化器,经认定达市级以上标准的,每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想了解相关内容,可登录市科委官网进行查询。

编辑: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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