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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对“清废行动”突出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

重庆日报2018-07-04 08:50:28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督查组向重庆移交问题33个 重庆对突出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左黎韵)7月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5月8日至15日期间,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督查组对重庆20个区县开展了督查,共移交问题33个,其中部级挂牌问题4个。重庆高度重视督查组移交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相关区县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4个案件整改工作,并对6个突出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

  据了解,“清废行动2018”是生态环境部启动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从5月8日起,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了3000人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进行专项督查,其中从辽宁省抽调的两个督查组共40人负责对重庆进行督查。

  重庆高度重视督查组移交问题的整改落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渝环监察〔2018〕15号),督促有关区县限期整治“清废行动2018”涉及的33个问题。要求各相关区县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堆存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对堆存数量特别巨大(100万吨以上)、处置难度大的问题要“一案一策”制定和落实整治方案或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报送市环保局;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尽快查明倾倒废物来源;及时公开问题清单、督办要求及整治情况,对今年6月底前能完成整改的,应于每周四在区县党报及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整改进度,直至整治完成;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行动,摸清辖区内有关情况,依法严惩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反弹。

  5月11日、12日,市环境监察办分别函告南川区、丰都县、秀山县政府,督促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4个案件整改工作,并抄送市城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交委、市港航局等部门,要求有关区县按照“一案一策”要求,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倒排工期、强力推进,依法查处挂牌督办问题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过公开信息,传导整改压力,并建立长效机制。

  5月30日,市环境监察办函告长寿区、武隆区、忠县政府和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对其尚未整改完成的6个突出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针对每个问题均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有关区县强化组织领导,加快问题整改,严肃处罚问责。待完成整改任务,特别是符合国家提出的“清废、溯源、处罚、问责”4项督办要求后,及时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经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办现场核实,根据整改成效决定是否解除挂牌。

  截至目前,重庆已完成所有问题的溯源,对9家企业实施处罚,并将尽快完成所有移交问题的整改。

  下一步,重庆将结合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废行动2018”后续整改工作纳入督察重点,并将12个相关区县的33个具体问题清单、整改要求以及其他区县存在的问题清单一并提交各督察组总协调人,要求各督察组进驻期间加强现场核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力推进区县加快问题整改。

  此外,重庆将结合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清废行动2018”督查反馈的问题,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联防联控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

编辑: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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