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6月21日,重庆市安监局通报了一起典型安全生产违法事件。该事故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生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没有积极施救、认真接受调查处理,而是组织人员转移生产工具、破坏事故现场,并在接受调查时遮遮掩掩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最终,包括公司总经理在内的5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3月5日,重庆力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巴南区界石镇西南(华南城)国际金属材料物流中心A区总承包工程履带起重机试吊钢护筒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然而,事故发生后,重庆力瑞公司既不按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区城乡建委、巴南区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也不按照建设单位总包人的要求保护好事故现场和不得拆除设备,而是连夜擅自组织人员切割事故肇事履带起重机起重臂并将起重机整体转移,破坏了事故现场。
在得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巴南区安监部门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前期调查。鉴于事故现场已被相关单位彻底破坏,迅速联系公安、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在事故调查阶段,调查组发现重庆力瑞公司不积极配合工作,相关人员存在说谎、作伪证、串供的嫌疑。最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提取的证据,证实了该公司有组织的作假证、伪证、串证的事实。
通过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组做出了处理建议。重庆力瑞公司总经理靖某,涉嫌组织破坏事故现场,在调查过程中作假证、伪证、串证,并指使他人作假证、伪证、串证,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力瑞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伍某,涉嫌参与破坏事故现场,不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作假证、伪证、串证,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力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张某,涉嫌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重庆力瑞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陈某秋、事故肇事履带起重机操作人员王某州,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也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安监部门还对事故责任单位予以36万元从重罚款,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上一年度收入30%罚款,5名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和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的责任人员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供稿 重庆市安监局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