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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职招生工作:报名及志愿填报分三次进行

重庆日报2018-04-27 10:25:02

  原标题:重庆公布中职招生工作指南 报名及志愿填报分三次进行

  重庆日报讯(记者 匡丽娜)4月26日,重庆市教委发布2018年重庆市中职招生工作指南,明确重庆市中职招生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分三次进行。

  其中,第一次报名的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方式实行普职不兼报的办法(“3+4”和“公费幼师”除外),即凡报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报中职学校,报中职学校的学生不得报普通高中。

  填报“3+4”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高中(含参与联招的普通高中)志愿及中职其他志愿;填报“公费幼师”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联招区县的可兼报联招。

  “3+4”和“公费幼师”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符合“3+4”或“公费幼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6月1日9∶00至6月8日18∶00间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第二次是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第三次是第一次、第二次仅采集了报名信息而未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未被其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其他往届生以及同等学力者。

  今年中职招生志愿共设四个批次,中职招生不单独组织升学考试,报考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含“公费幼师”)批次、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批次和中职一批、中职二批学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往届生除外)。

  今年中职的“3+4”“公费幼师”“五年制”“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录取分数线由重庆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后执行(其中,“3+4”和“公费幼师”最低送档分数线参照当年联招录取最低送档分数线划定;教育类专业<3年制>参照教育类<5年制>录取分数线划定)。其它中职学校实行注册入学。

编辑:朱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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