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2017年11月,重庆市专门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四类城乡困难群众,启动“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商业保险项目。截至2018年3月底,该项目已惠及困难群众114.59万人,保险公司启动理赔8185起,已决案件7857起,赔付金额1437.93万元,有效提高了困难群众风险抵御能力,减轻他们遭遇意外或疾病后造成的生活负担。
“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进社区宣传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出资,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保障范围包含意外伤害、大病补充、疾病身故、学生重大疾病、困难人群升学补助金等5大类。
4月17日,“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赔出“最高”一单,受保群众因病身故后获得赔偿款8万元。参保人李某是江津辖区居民,2016年患上“急性髓系白血病”。去年11月到今年3月,李某共计住院5次,产生医疗费55.6万元,除去医保报销20.5万元以及民政医疗救助10.1万元,其目录外金额达到23.2万元。3月15日,李某病逝后,家属凭其参加的“民政惠民济困保”单,获得承保单位安诚财险公司理赔金8万元。这是到目前为止,“民政惠民济困保”单张保单理赔金额最高的一次。鉴于其个人自费金额较大,区低保中心又帮其申请临时救助金2.1万元和重庆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金3万元,大大缓解了李某一家的生活压力。
彭水县市民董某也是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因患肺炎等疾病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28日,在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用220966.88元,其中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为90844.55元,自费部分费用130122.33元。董某通过扶贫基金救助获得部分自费费用补偿18657.42元。根据惠民济困保相关政策,大地保险公司对董某剩余自费部分费用进行了赔偿,共计3.6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董某的经济负担。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民政惠民济困保”宣传资料
据了解,“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统筹规划、注重衔接、保本微利原则,围绕健康、意外、助学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商业保险覆盖面广、保障全面、赔付快捷的优势,运用商业保险大数定律,整合保险品种,综合设计一款“覆盖面广、保障面全、需求量大、保费额低、持续性强”的惠民济困商业保险产品。所有参保费用由财政经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在遭遇意外伤害、疾病、大学入学和读研等情况下,可获得保险支持,切实缓解困难家庭负担。(供稿 文/图 重庆市民政局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