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信息:为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重庆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制度,通过直接供养、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方法,建立普惠性的基本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0年,重庆市所有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要达到3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要覆盖全市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农村社区。
重庆市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
近20年来,重庆市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并呈现出进入早、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多、空巢化的特点。重庆早在1994年底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5年,是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
截至2016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3394.6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04.74万人,占总人口的20.76%;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76.67万人,占总人口的14.04%,远远超过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超过7%?的老龄化社会分界线。同时,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有100.39万人,占总人口的2.96%;空巢老年人家庭65万户。
重庆养老服务工作初显成效
重庆市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为此,重庆修订完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编制《重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制定《重庆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实施方案》,形成养老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00所,其中公办福利院67所、敬老院94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385所,养老床位达21.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30张。开展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473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3.8%。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至1000所,各区县均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机构运营风险防控能力,为280所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购买了保险,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养老行业运行也逐步规范,通过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1084家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关停不合格养老机构64所;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标准》《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和《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等行业标准,委托第三方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绩效评价,督导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严格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加强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管理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成立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服务秩序。
据悉,重庆已连续12年举办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繁荣老年服务和老年用品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国家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区2个、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区县3个,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改革区1个,国家级示范养老机构2家,全国健康智慧养老企业2家,健康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家。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74家,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比例达27.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新增25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比例达46%。
重庆养老服务工作虽初显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养老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的分布不均衡,老年人可就近获取服务的机会和水平参差不齐。二是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够科学,老年人口密集区养老设施“一床难求”与远郊区域养老设施和乡镇敬老院设施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并存。三是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错位,产品结构和供给方式单一,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四是养老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活,用地难、融资难、运营难、用工难等问题未有效破解,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市场监管能力亟待提升。五是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够,人才资源队伍短缺。
重庆将探索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
接下来,重庆将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责,打破传统的低档次、低标准、仅仅针对特困老人的兜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制度;探索由机构兜底向资金兜底转变的保障模式,通过直接供养、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方法,建立普惠性的基本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首先,重庆将打造三大平台,优化养老服务发展。一是打造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全面汇总全市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掌握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公布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床位信息和价格水平,促进供需信息对接和共享,提升养老机构智能化服务质量。实施智慧养老工程,打造“智慧健康养老+互联网”系统平台,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整合在老人活动、物品配送、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信息化平台中。二是打造行业自律平台。发挥刚刚成立的全市养老服务协会的作用,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推动制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完善养老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三是完善政府监管平台。贯彻实施《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完善《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办法》,全面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检查。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服务质量等监督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监测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精准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同时,重庆还将构建三大体系,一是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体系。逐步将公办养老机构以公建民营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确保资产不流失、服务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监督管理不缺失。2018年,重庆将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体制改革探索,到2020年,全市政府运营的养老服务床位不超过50%。二是构建医养联盟营运体系。按照国家对医养结合工作的要求,到2020年,所有的养老机构都必须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床位要达到30%以上。结合重庆实际,在打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将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四联集团、重庆医药集团等共同打造医养联盟营运平台,探索医养结合营运新模式,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体系。到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要覆盖全市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农村社区。市委、市政府安排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按照“五个一”(一批设施设备、一支服务队伍、一套服务标准、一个信息平台、一批服务项目)建设要求,全市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1000个,重点区打造1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跨区域的康复保健、家政服务、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精神关爱等综合性市场化养老服务。
在实施三大行动方面,一是人才培养行动。采取发展专业教育、强化职业培训、完善薪酬和奖励制度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1万名养老服务一线的护理人才,培育1000名优秀的养老服务管理人才,满足养老服务业的人力资源需求。二是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按照民政部等六部委统一部署,遵循“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发展思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打造10家连锁化养老机构,形成2个养老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重庆的自然风貌和人文环境,大力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养老、温泉养老等养老新业态,打造一批具有重庆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三是公益宣传行动。深入宣传十九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在加强养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的方针和举措;注重公益养老和市场养老的宣传互动,广泛宣传“新时代、新养老、新生活”养老理念,树立养老服务公益典型,培育养老服务工作典范。(供稿 重庆市民政局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