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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标本兼治 聚力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国际在线2018-03-31 18:54:41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高爽):戴着“社区巡逻”红袖标,手持电筒,由警民组成的五、六人小分队,走街串巷巡逻检查……一到晚上,重庆巫山县高唐街道各社区的人们总会看到这道“风景线”。这道“风景线”是高唐街道平安建设的一项举措,也是重庆市巫山县平安建设的一个缩影。

  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是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首淹首迁县,被誉为“渝东门户”。近年以来,巫山县针对移民为主体的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深化平安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安全感指数连续6年90%以上,2017年,该县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贯通  建设平安网络

  该县坚持打造平安建设“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县委书记挂帅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分析工作形势,先后研究解决重大问题80余个。

  201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平安巫山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支撑、工作推进等方面拿出很多“干货”。投资8000余万元建成应指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包含577个前端镜头、30套卡口,并整合社会“天眼”视频监控镜头5600余个。

  据悉,为确保平安网络建设落到实处,5年来,该县财政投入平安建设经费7.83亿元。

  在平安网络建设中,该县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贯通的建设思路。县级层面,综治委成员单位扩充到40家,包括了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涵盖了政法维稳、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乡镇街道层面,加强综治委、办建设,配齐配强政法书记,明确职能定位,夯实工作平台。村(社区)层面,配齐综治专干341名,实现全覆盖。

  同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稳定风险评估414件,做到应评尽评,推动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事后“扑火”向事先预防转变、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转变。  

  以问题为导向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近几年,巫山县先后破获刑事案件5050起,打击处理2024人,查获违法人员3万余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巫山县以问题为导向,主动防控风险,多措并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大增强了“打防管控”能力,有效杜绝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同时,巫山县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全县11个A类、21个B类挂牌治安乱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特殊人群管控方面,实现政法各家职能衔接、工作联动,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338人,解除1914人。安装防护栏1000公里,实现水上交通连续5年、道路运输连续15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目标。

  据巫山县综治办主任张兴平介绍,近几年,该县组了100余人的常态舆情队伍,掌控了舆情导控及处置的主导权。5年来共处置各类涉网有害信息3882条,处置本地舆情420件,落地调查161人次,依法处理53人,处罚网吧43家次。  

  着力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效能

  据悉,巫山县紧紧围绕为民执法、公正司法抓改革,坚持统筹推进、系统研判,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及警务改革,司法公信力连续5年保持在90分以上,位居重庆市前列。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县法院、检察院完成 “三类人员”分类,审判执行团队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组建了31个办案团队;检察机关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司法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

  深化警务改革。认真贯彻“1+3”改革方案和“四项建设”要求,对48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警衔工资新标准执行到位,落实了执勤、加班、误餐等各项补贴。同时,积极推动辅警规范化管理。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庭审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法院、检察院大力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认罪认罚适用率法院42%、检察院51%。5年来,刑事案件结案率99.76%,民商事案件审结率97.59%,案件执行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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