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巴南区东温泉镇五布桥桥头-卷洞桥公路狮子村蹇家屋基组8号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三轮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车辆损毁严重。
事故现场
民警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横向卡在重型货车车头下,车体倾斜,车身已被挤压变形。民警勘查发现,若事发时大货车冲撞力度再大,很有可能将三轮车被完全卷入车底。所幸三轮车司机只受到轻伤,无其他人员伤亡。
经了解,事发时,温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行驶至东温泉镇路段时,为超车而超速行驶,与前方正在左转弯由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相接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受伤。
因该路段附近限速标志为限速30公里每小时,驾驶人温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规定,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而经调查,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早已注销,事发当时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驾驶人温某的超速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张某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车上路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供稿 图/文 巴南区公安分局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