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我和她微信聊了两年,我定期给她生活费,自己省吃俭用,甚至连彩礼钱都给了,没想到竟是一场骗局......”家住重庆市秀山县的男子赵某十分无奈的对办案民警说。近日,重庆秀山警方破获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2015年6月,家住重庆市秀山县的未婚男子赵某在微信上认识一名自称“宋艳”的女子,两人成为了男女朋友。渴望爱情的赵某一直想见见自己的女朋友,却被女朋友以工作忙、家里事情多等借口搪塞,只是偶尔发照片给赵某。随后,“宋艳”以家庭困难、要供弟弟读书等理由,请赵某从经济上给予帮助。而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赵某每月给“宋艳”转账3000元,一直到2017年10月,“宋艳”同赵某商量结婚事宜,并要求赵某给10万余元彩礼钱,赵某很快把钱打到了“宋艳”银行账号上。
赵某把这一喜讯告诉了父母,赵某父亲询问“宋艳”的情况,赵某却说不出任何明确信息。赵某父亲感觉自己儿子被骗了,于是一家人来到秀山县公安局报了警。办案民警很快确定了这是一起非接触性网络诈骗案件,县局责成办案单位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尽快破案。
办案民警多次前往黔江、重庆等地调取相关银行卡流水,对银行卡的交易明细进行分析,最后在交易明细上锁定一笔大额资金流。办案民警继续对这一线索进行追踪,先后在山东省淄博市、济南市、滨州市等地进行摸排侦查。今年1月3日,办案民警最终将嫌疑人的落脚地锁定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1月5日10时,嫌疑人李某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李某,男,即微信中的“骗子女朋友”,通过微信搜索功能加了赵某后,冒充女子与之交往实施诈骗,所发图片均是从他人微信、QQ空间下载的,前后共骗得赵某17万余元。
目前,秀山县公安局民警对受害人赵某进行了心理疏导。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供稿 秀山县公安局 贾秀涛 编辑 欧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