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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警方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追回全部损失

国际在线2017-12-22 17:29:31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2月20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18000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据了解,长寿警方在快速侦破本案的同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开展大量规劝工作,最终为25名受害者追回全部损失。

  月息1.2%-1.5%25名群众投资受害

  2016年3月15日,长寿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长寿区“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每月1.2%-1.5%不等的利息,通过散发传单、打广告等形式,向社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接到报警后,长寿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调查,专案组民警发现,“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系犯罪嫌疑人张某安排犯罪嫌疑人孙某在长寿注册的一家公司,经营范围为房产信息咨询、会展服务等。经张某安排,孙某任“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2015年4月起,“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其员工的名义分别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用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2015年5月至12月,“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聘请并安排业务员在长寿区多地散发广告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每月支付1.2%-1.5%不等的利息,到期还本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止2016年3月15日,已有25名受害者投资受害。

  警方释法说理为受害群众追回全部损失

  查明案情后,长寿警方立即行动,迅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孙某交代,其通过“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已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618000元。

  办案警官介绍,本案的受害者中既有民营企业的老板,也有退休职工,他们都是被“丰厚”的利息所诱惑,将自己的存款“借”给了“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过讯问,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已将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归还其它债务。为了挽回受害群众损失,办案民警多次出差到张某在河南洛阳的老家,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协助犯罪嫌疑人退赔资金。与此同时,办案民警还释法说理,规劝两名犯罪嫌疑人,告知其如果退赔受害者损失,可能法院会从轻判决。经民警近一个月的工作,犯罪嫌疑人终于同意筹钱全额退赔非法吸收的公共存款。

  据了解,目前长寿警方已为25名受害者追回了2618000万元资金,并已发放到他们手中。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理性投资,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对以各种名义进行的集资活动要认真分析研究,对高回报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思考,减少投资行为盲目性,避免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供稿 长寿区公安局 编辑 朱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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