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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上路危险又违法 民警提醒勿抱侥幸心理

国际在线2017-12-20 10:24:22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为有效减少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重庆秀山交巡警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对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查,查获了两起报废车上路的严重违法行为。

  在国道326线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王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赣CK1***的重型货车经过,民警通过信息比对核实,该货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钟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渝HA5***的皮卡车,车窗上粘贴的是2014年的年检标志,民警经公安网系统比对核实,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驾驶员王某、钟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秀山县交巡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某和钟某均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无论外观有多好,其机械构造、零件均达不到使用标准,安全系数极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死的几率极高,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驾驶、搭乘报废车辆。(供稿 秀山县公安局 贾秀涛 编辑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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