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重庆市高法院在梁平举行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11月重庆市受理家事案件55761件,审结50340件,其中调解结案23582件。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随着离婚率不断增长,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庆市辖区的市二中法院、万州区法院、梁平区法院、开州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试点法院。此外,市高法院还选取了市四中法院及江北区、沙坪坝区、铜梁区、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渝中区、巴南区等11家法院进行改革试点。
市高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民政、妇联、教委等部门建立了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家事审判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建立健全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财产申报、情感修复、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各试点法院还结合传统文化理念,着力打造柔性的家事审判文化,布置了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庭,配置未成年人看护室、心理辅导室和休息室等,通过营造一个和睦、温馨的环境,进一步促进家庭矛盾的化解和家事案件的和谐处理。(记者 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