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市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近日,重庆市委印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围绕这些问题,重庆日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请您介绍一下,市委《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10月27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对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就研究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矢志不改的初心和坚如磐石的决心,表明了中央政治局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鲜明态度,也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庆市落地生根,结合重庆作风建设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市委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问:能否介绍一下当前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体情况?
答:五年来,重庆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99件,处理党员干部429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58人,解决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刹住了过去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歪风邪气,扭转了一些根深蒂固的“官场陋习”,作风建设总体上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孙政才担任市委主要领导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严重影响了作风建设。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指出,重庆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中央巡视反馈后,特别是陈敏尔同志担任市委书记以来,市委直面存在问题,以上率下正风肃纪,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
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形成了震慑效应。今年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31件,处理党员干部132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22人,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00.2%、233.9%、224.9%。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上下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不仅看表态、更要看行动、最终看效果”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庆市落地生根。
问:请您谈一谈市委制定《实施意见》,坚持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在起草《实施意见》的过程中,主要坚持了3个原则:一是严格对标对表。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孙政才案和“薄、王”案是重庆最现实的反面典型,中央巡视“回头看”指出重庆市存在领导干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礼金带有一定普遍性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掩饰,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牢牢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结合重庆实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我们起草《实施意见》过程中,对重庆市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充分听取各方面建议,紧密结合重庆市作风建设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了中央相关要求,防止上下一般粗。比如,明确规定市委常委“要带着问题下去调研,不泛泛地听取汇报”“要带头撰写有分析、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年向常委会汇报一次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等等。
问:您认为市委《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市委《实施意见》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7个部分,共31条。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要求“严”。比如,单就市委常委到区县调研的接待工作,市委《实施意见》作出了“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棋牌等娱乐活动,不安排宴请和工作餐以外的宵夜,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家常饭菜,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按规定缴纳食宿费,会场、驻地房间不摆放花草、水果或其他食品”等一系列规定。二是规定“细”。市委《实施意见》从细微处着眼,规定的内容非常详细。比如,就精简文件简报工作,市委《实施意见》不仅有“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的原则性规定,还对发文的程序进行严格规范,甚至明确了具体篇幅,规定“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等。三是操作性“强”。《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的调查研究、新闻报道、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要求非常明确,对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都有具体明确的程序和标准。
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加强作风建设,贵在坚持,贵在具体,贵在动真,贵在以上率下。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一是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以及网络、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积极舆论氛围。二是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抓常抓长、久久为功。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要带头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动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全面好转。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始终保持监督执纪的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