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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助各区县高质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重庆日报2017-12-07 16:03:43

  “这个要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

  “党委要负主责,党委书记任‘施工队长’这样的表述不能省略。”

  “我们区县监委没有下级机构,在案件管辖方面,不能沿用分级负责原则了,怎么处理合适?”

  ……

  日前,重庆市纪委组织部、研究室、案件管理室、法规室和办公厅的同志兵分五路“摆摊”办公,来自全市38个区县的相关纪检监察干部手拿文件,排队等候。

  这是我市各区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审现场。市纪委组建的5个会审组,当场对各区县递交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面对面反馈意见,答疑解惑。

  “区县监委没有下级机构,对案件管辖不能照搬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审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委递交的实施方案中,市纪委案件管理室主任王文学拿笔圈了出来,“应该是县监察委员会统一管理本地区监察事务,不适用分级负责了。”

  随后,看到不少区县递交的方案中,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王文学当即交办工作人员:“马上打印一个模版,让大家带回去。”

  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编制划转是改革的关键,也是实施的难点。为此,市纪委组织部会审组“摊位”前排队人员最多。为了提高会审效率,市纪委组织部专门印制了一个统计表,在递交方案的同时,区县纪委需提交这份统计表,上面罗列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比如,纪委现有内设机构多少、检察院拟撤销机构多少、拟设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多少,都要填写清楚,确保一目了然。

  “新设立的机构数量,不能超过纪委现有机构和检察院拟撤销机构的总数,‘三不增’是原则。”会审中,针对个别区县想要增加拟设机构总数的问题,会审组工作人员核对数据,非常较真地给予纠正。

  市纪委组织部部长王旌骅被团团围住,不少区县“扭到”他讨论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他不厌其烦重申“三不增”原则,“这是中央的要求,必须落实到位,没有一点商量余地。”王旌骅拿着手里的“操作指南”,“我们按照中央要求,根据市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区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口径,全部都有据可依,要吃透精神。”

  “这么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容不得一点差错、走样。”永川区纪委书记夏庆英拿着修改过的实施方案松了一口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基层压力非常大。通过这样的现场办公会,为我们搭建了直通车,纠偏答疑,好比吃了一颗‘定心丸’。”

  会审现场,市纪委研究室、法规室、办公厅等会审组也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区县方案涉及部分进行认真核对,提出修改意见。

  “这样的现场办公好。”江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维良说,就像医院“会诊”一样,对所有实施方案挨个“体检”,提前预防问题把好关,避免各区县五花八门、各搞一套,保证了中央的改革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荣昌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粟扬本来对领导班子配备、转隶人员资格条件等存在一定疑惑,通过现场咨询沟通,她已经心中有数。“当面答疑,避免了区县跑腿,提高了效率。”她说,对不同区县的特殊情况,还给予差异化指导,务实管用。

  “就是要统一思想,帮助大家吃透精神、解透试点,不带着任何问题回去。”市纪委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动员部署会要求采取的具体举措。为确保现场办公成效,市纪委相关处室将工作做在前端,提前审核了所有区县提交的方案,并制定了相应模版,帮助各区县高质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不减速、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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