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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喝下10瓶啤酒 男子醉驾摔伤将担刑责

国际在线2017-12-03 16:10:01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1月30日,重庆市渝北警方对某电梯公司员工赵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立案调查。赵某在喝了约10瓶啤酒后醉驾摔伤,其将承担刑事责任。   

  渝北交巡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说,11月4日晚上11时左右,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五红路长安华都小区门口处,有一辆摩托车摔倒,驾驶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来到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在现场看到,道路中间倒着一辆摔坏的红色摩托车,人行道上一名满脸是血、瑟瑟发抖的男子在呕吐,浑身酒气熏人。  

  经现场市民指认,男子正是摩托车驾驶员。随即,民警给男子包扎伤口,同时联系120救护车。民警对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得知,该男子姓赵,今年26岁,在重庆某电梯公司上班,且没有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按照法律程序,带赵某到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进一步调查,事发当晚赵某在南岸弹子石一酒店参加单位聚餐,期间赵某大约喝了10瓶啤酒。酒后,单位有车护送员工回家,可赵某称自己开了摩托车,坚决不坐单位的车回家。赵某便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车。   

  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交巡警分中心鉴定,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99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11月30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决定对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赵某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民警称,赵某无证驾驶和醉驾造成事故,还构成刑事处罚的从重情节。  

  渝北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司机具备的起码守规意识和安全意识,希望司机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 黄乙品 编辑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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