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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员驾驶商品车上路 未上牌照被扣12分

国际在线2017-12-01 15:16:39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某4S店员工李某受店长安排将一辆客户预购的商品车做清洗,然而这辆待售的商品车没有任何手续。李某开车“裸奔”上路被重庆江北民警查获。客户的车被暂扣,4S店员工李某还将面临扣12分,罚款2100元的处罚。

  11月29日上午,一辆崭新的越野车走走停停,行迹可疑,被正在洋河北路巡逻的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发现。民警发现该车没有牌照后,立即将其拦下并进行检查。

  据驾驶员李某交代,因为客户一早打电话准备提走前几天订购的商品车。考虑到车辆停放的时间过长,灰尘较多,4S店的洗车设备又正好发生故障,店长就让李某将车开到附近洗车场做清洗。

  因李某无法出示车辆手续,车辆将被暂扣,并移交支队处理。李某后悔地表示:“这下客户车没洗,还被扣了,我自己还遭扣这么多分。”

  民警表示,该商品车驾驶员李某因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按照相关规定,李某将面被扣12分,罚款2100元。

  民警提醒:商品车因为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如需移动,可使用拖车拖移。(供稿 江北区公安分局 卢鹏 郭舒 编辑 朱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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